新消法退一赔三时效
法律主观:
新消法退一赔三的诉讼时效 新消法退一赔三需要什么证据
新消法退一赔三的诉讼时效 新消法退一赔三需要什么证据
新消法退一赔三的诉讼时效 新消法退一赔三需要什么证据
新消法退一赔三规定仅在存在“消费欺诈”的情况下适用,规定如下: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客观:
《消费者权益保》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中的“退一赔三”如何理解
《消费者权益保》自2014年3月15日修订版施行以来,退一赔三、保底500元赔偿等成为消费者的重要依据。但在司法实践中能够认定为“欺诈”支持退一赔三的案例占比却在10%左右。这其中如何认定消费者身份、如何认定商家构成欺诈行为,则成为裁判的重要方面。笔者以《消费者权益保》第55条为指引,搜集相关案例,以总结消法中退一赔三裁判规则,以期在日常的案件办理中更准确地预测裁判走向,达到精准。
一、OLAY玉兰油未经特殊类化妆品备案,宣传“美白”,是否构成欺诈?
案例:徐州市中级(2016)苏03民终5537号王某买卖合同案
诉讼请求和裁判结果:诉求退一赔三,判决退款退货。
裁判规则:
1.本院认为,消法55条规定了退一赔三,民通意见68条规定了欺诈,故意告知虚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可认定为欺诈。由此可知,欺诈的构成要件,从欺诈人的角度来看,有(一)欺诈故意;(二)客观上实施欺诈行为,告知虚或隐瞒真实,使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从被欺诈人的角度,有(一)被欺诈人因受欺诈陷入错误认识;(二)欺诈行为与被欺诈人陷入错误认识必须有因果关系;
2.首先,消费者主张涉案产品标注“美白”系虚,应当证明其不具有美白效果,但未举证证明;其次,能够标注“美白”,系是否按照特殊化妆品实施许可管理的问题,与经营者是否实施欺诈是两个概念,不能据此认定欺诈。
退一赔三是除斥期间还是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退一赔三是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时效是一年,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因此退一赔三是诉讼时效。退一赔三,是指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