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微商如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现在新的电商法已经出炉,凡从事网络销售的,均应办理相关证件,对于从事农产品、食品销售的电商来说,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必须的环节。
电商什么商品需要许可 电商需要哪些许可证
电商什么商品需要许可 电商需要哪些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需要以下几个环节
一,办理营业执照。先到当地的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办理营业执照的首要条件,您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方可办理。
目前,随着新电商法的诞生,部分省市已经可以用自己的网络平台店铺申请营业执照,如果这样,就要先用自己的开店,然后在网络上申请营业执照即可。
二,办理好营业执照后,拿执照到当地卫生检疫部门申请健康证,把网络上的从业人员汇总,每人一张健康证,这个是必须的。
三,具备了以上两个条件,就可以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了。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方式,先到当地的食监局书面申请,拿到表格进行填写,然后一一拍照,再把这些表格上传到当地地级市的食监总局进行审批,包括经营的性质、营业执照编号、从业人员数量、经营场所手绘图及网络平台的网址等,均要按要求写明。
四、上传的资料完善后,就要到食监指定的广告公司购买食品品展示牌,展示牌需要张贴在经营场所内,约一周厚,当地的食监执法部门就会上门检查经营场所的情况,包括卫生情况、货架摆放情况、所销售或即将销售的食品标签标识是否合规等,并一一拍照存底,如果全部通过,一般在10天内即可领证。
领取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后,需要扫描或拍照,时间上传到平台,以便供消费者查询。
目前,食监部门对食品的销售有严格的规定,各种食品,按照其销售的性质,分为:初级农产品、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及预包装包装食品,每种类别的标签标识均不同,所以,大家领取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后,也应按照食监的要求,完善自己的产品标识问题,以免让打人有可乘之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淘宝开网店卖食用农产品需要生产许可证吗
淘宝开网店卖食用农产品是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根据《中华电子商务法》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第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扩展资料: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人的明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网信办——中华电子商务法
网上商城要办什么经营许可证么?
网上商城,有多种类型,就比如现在有前景的微信小程序商城,要开发一个这样的小程序商城,首先要要营业执照,才可以制作,如果是公司呢,不但要有营业执照,同时还要有对公账户信息等等,其它的到没有什么了,至于如何开发呢,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开发,比如:
一种是定制开发,不过这种开发价格较高,几万甚至十几万不等,还有就是开发周期较长;另外一种就是第三方平台开发,这种开发价格较低,根据功能几千就可以开发好,主要的是开发周期短,一个星期左右就可以上线运营。
所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开发方式进行开发。
1、对于利用第三方交易平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自然人,可以不办理营业执照,但需要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明、有效等信息。
2、对于利用第三方交易平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自然人,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应当办理营业执照。
3、对于利用第三方交易平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有关许可证件。
4、对于利用自己建设的网站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并且到省级通信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许可证。
5、法律依据:
(1)《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第七条 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明、有效等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许可。
(2)《互联网信息办法》
第四条 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七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icp分为经营性icp和非经营性icp。
经营性icp指icp经营许可证,非经营性icp指网站icp备案,根据《互联网信息办法》规定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
未办理的后果
若未经审批擅自开展业务,涉嫌违规经营,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给予罚款、责令关闭网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根据《互联网信息办法》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的,责令关闭网站。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 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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