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东赚钱方法有哪些_自然人股东有什么好处


个体公司,年盈利80~100,需要扩大经营需要入股融资,有哪些方式?怎么分配股权?谢谢

一、首先你要讲清你的公司合伙创业迟早是要散伙的 发展好了要分 不好要散属性,是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还是有限公司,这里以有限公司为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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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次是你说了融资的目的是扩大经营,但是没讲清楚你是否需要保持控制权,这里以你保持公司主导权为例。

三、此部分具体回答,你融资目的是扩大经营,但是不希望损失控制权,仅希望找财务投资者,不需要让出部分经营管理权,因此你对外出让的是33%以下的股权,此处你的公司设是轻资产型的公司,没啥固定资产投入,估值按照年盈利100万的10倍市盈率计算就是企业估值1000万元,你出让33%的股权,可融资330万元。

四、企业估值1000万元,如果你需要扩大融资额,你可以找2-3名互不认识的股东,每名股东分配股权不大于33%,合计出让49%的股权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27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的规定,可以用货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财产作价出资,但是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可融资490万元,你合计持有51%的股权,你可以继续主导公司经营,因引入的单一股东没有大于股权三分之一的,所以在股东会没有人可以单独否决你的决议,你依然控制股东会。

你提供的信息不完整,没办法更详细地回答你,要把企业情况、融资目的、对控制权的诉求等讲清楚才能针对性回答

股东分红的财税处理!

所谓的股东因此,法人股东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仍然还是需要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这个具体的人往往是公司派出的股东代表,由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股东代表公司来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但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并不是由这个特定的人来承担,而应当由法人股东来承担。分红,就是在分“净利润”,它是公司一年的经营成果的体现。一般净利润还要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今天带着大家一起看看股东分红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目录导读

一、自然人股东分红财税处理

二、法人股东分红财税处理

三、股东分红四个问题

一、自然人股东分红财税处理

视同分配股息、红利七种情形视同分配股息、红利七种情形

今天我们来看看什么是视同分红?以下企业的六种行为形式上不是分红,实质上是视同分红!

视同这个概念,不仅仅存在于和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中,其实,在个人所得税中,分红中也有类似的规定,特定情况下,即使企业并没有做出真正的分红行为,但也需要按“视同”分红进行税务处理。

情形一

股东将企业资金用于消费性支出以及财产性支出

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所谓财产性支出,指的是购买汽车、房产并登记在公司以外的其他人名下的行为。

政策依据:《 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条。财税〔2008〕83号文规定,只要财产登记在企业以外的人员名下,“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提示】在消费性支出方面,股东消费后将票据交给企业报账,如果被认定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无关,可能面临税务机关的纳税调整与行政处罚。2022年4月20日,淮安市税务局稽查局下达了一份《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的内容是:淮安某驾校2019年5月取得一张从某汽车维修中心购买烟酒的收据,实为股东个人消费报账,金额87000.00元。税务机关认定该驾校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17400.00元。对其未代扣代缴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

情形二

股东向公司长期借款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第二条

【提示】

情形三

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转增注册资本

政策依据:《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333号)的规定,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因此,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情形四

股票溢价以外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资本公积金指的企业因投入资本本身所引起的各种增值形成的一种积累,主要包括两种来源:

一是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

二是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政策依据:

《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289号)规定,“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该批复中明确,在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以或股份及其他形式取得的资产评估增值数额,应当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情形五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视同股利分配。

政策依据:《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企业会计账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账务上实际作利润分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因此,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应视同利润分配,缴纳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公司股改通过未分配利润来折股是常用的方法,如果股东是个人,那么未分配利润折股视同利润分配,要为股东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656号)规定,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应认为所得支付,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股东免税情形

情形一

外籍股东免征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个人所获得的股息、红利当然征收的就是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财税字[1994]20号): 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情形二

挂牌公司(新三板)的股东,免征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2019年第78号公告《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

一、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

1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本公告所称挂牌公司是指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持股期限是指个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

情形三

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分红

政策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规定:

一、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股东分红财税处理

确认分配利润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支付股利时: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代扣股东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提示】

个人股东取得公司的股息红利所得,每次取得所得的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支付方于支付所得的次月15日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法人股东分红财税处理 内资企业分红

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予以免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

(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就是对短期炒作股票取得的投资收益的企业并不免税) 外资企业分红

非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应以其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并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提示】

1、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则免税(与股东为内资企业相同)

2、非居民企业未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缴纳企业所得税照章缴税。

【提示】

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并不是根据实际支付股利的日期确认收入。

法人股东分红财税处理

【举例】

甲公司在2020年分配到的股利具体如下:

1.2018年2月以500万投资设立A公司,占股70%,采用成本法核算;2019年A公司实现税后利润1000万元,2020年1月A公司宣告发放股利100万元,甲公司分配到的股利为10070%=70万元;

2.2018年6月以80万购买B公司股票,占股30%,甲公司对B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重大的影响力,采用权益法核算;2019年B公司实现税后利润500万元,2020年4月B公司宣告发放股利20万元,甲公司分配到的股利为2030%=6万元;

3.2020年10月购入C公司股票10000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2020年12月C公司宣告发放股利,每股0.2元,甲公司分配到的股利为100000.2=0.2万元。

(1)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借:应收股利-A公司 70

贷:投资收益 70

【财税处理一致】对于从A公司分配的股利,会计上与税法上都需要确认投资收益,税会无异,且符合免税政策。填写免税申报即可!

2.借:应收股利-B公司 6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 6

【财税处理有异】而对于从B公司分配的股利在会计上并没有通过“投资收益”科目,但是税法上是需要确认投资收益的,所以产生税会异,要进行投资收益纳税调整,这时有小伙伴就要说了,上面不是说B公司分配的股利是免税的,不做调整终的申报结果是一样的,但这并不是正确的处理方式,我们还是要按照税法规定,纳税调整与免税申报都要填报。

3.借:应收股利-C公司 0.2

贷:投资收益 0.2

【财税处理一致】对于C公司分配的股利,会计上与税法上都需要确认投资收益,税会无异,但对于C公司的短期投资(不超过12个月)是不满足免税条件的。

三、股东分红四个问题

1、关于分红的问题一

【答复】

不一定,全体股东签订《股东协议》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

【提醒】

1、全体股东一致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的条款合法有效。

2、注意是全体股东约定一致,而不是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或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

个人开公司百分百股权,如何合法有效的把公司的钱转到个人名下账户?

首先不能有这个想法,这个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如果非要合法的转到个人名下的话,那么只能是通过买企业的股票,然后将它套现。

公司可以向个人购买资产,比如个人5、税务登记:十五个工作日。的房产。房产的价格存在一定的浮动空间,尤其是商铺的价格。只要在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和个人商定一个购买价格,签订交易合同,然后就可4、公司入股和个人入股由个人承担也各不相同。公司入股则有公司整体承担。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有关公司的每个人的权力和义务,例如股权比例,个人职责,如何分红等等以按照合同约定把购买的价款转账到个人名下了。

可以用公司的名义向个人打一个欠条,然后用公司的资金把钱还上,这样就可以有效又合法的把钱转到个人账户

1、给老板发工资的名义转账;

这个问题过去我国的许多民营企业的的老板在这个看似简单的小问题上犯过错误,有的夫妻两个人离婚时,会用这种问题来搞垮对方,还以非法占有公司财产被判刑了。有的民营中小企业老板就想不明白,本来是自已的公司,自己拿自己的钱还被判非法占有公司财产,实在是想不明白。其实在法律上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是有区别的,虽然公司是你百分之百的股权,公司就是你的,但是你用公司的钱还是需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走合法的程序。正常情况下合法的把自己公司的钱转到自己的帐户上一般的方法是:一是公司分红,公司赚钱了股东分红是合法的,但是,公司分红需要交税,一般是20%的所得税,只要你愿意交税是没有问题的。二是老板拿工资,不过老板的工资太高了也是需要交税的,还要交社保,社保是按你的工资收入来交,还是需要多交钱。所以,前面这两种情中小企业的老板们都不愿意采用。

出资方式有哪些

(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其中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适用个税的规定)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我国《公司法》所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和非货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1、货这里所说的货,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即。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出资。2、实物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第二,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否则这种出资就没有意义,只是给公司增加变卖该实物的麻烦而已。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4、土地使用权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场所,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法律依据:《中华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出资方式,是指为公司或企业投入股份的形式。 按照《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 货。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出资。 第二, 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第三, 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经过评估作价后一样可以作为出资。 第四, 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出资方式有:

1、货

2、实物4、土地使用权

3、知识产权

a、货

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新公司法取消了货出资的数额要求!所以,股东可以用货进行出资。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出资。修订后的《公司法》没有将有价证券规定为一类出资方式,是因为大部分有价证券属于债权证券,他们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只有具有确定性的资产才可以成为出资方式。

b、实物

财产在法律上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两大类,实物属于有形财产的一部分。有形财产又可以分为动产和不动产。作为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种类的实物,主要是动产,不动产属次要地位。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第二,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否则这种出资就没有意义,只是给公司增加变卖该实物的麻烦而已。

c、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上不断扩张的开放体系,其范围主要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号权。

d、土地使用权

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场所,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一般来说,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二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市(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立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则依法交纳场地使用费。

公司出资方式都有哪些?,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业务办理请私信或电话 1.实物捐助 即民法典中的客体,包括财产、资产等有形的个人财产。股东以实物出资,必须具有原机构登记的财产权或者权,不得以担保债权的种类或者从他人处租赁的种类出资。中华《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金融机构、第三人名义、名誉、特许经营权、个人财产等有担保的股份出资。”许多的公司法允许股东分期缴纳出资,但所有的公司法都规定必须一次性缴纳。比如比利时《公司法》第75条规定:“实物股权在发行当月内全额支付。”关于实物出资,《中华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资非货性个人财产,应当依法办理权利转移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注册资本以实物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规定实物转让的方式和期限。需要办理实物支付手续的,公司应当在成立后六个月内办理支付手续,并报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可见,中华民族要求实物捐助全部一次性付清,实物捐助转让手续同时办理 2、货出资 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出资 3、知识产权 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知识产权的细节包括:“1版权和相关基本权利,2注册商标,3地理标志,4制造业设计,5专利权,6装置内部(布局),7保护未披露的数据,8控制合同许可中的反市场竞争。”可见,知识产权涉及的细节非常普遍,随着高科技的不断发展,公司注册的知识产权覆盖面终会日益扩大。股东出资的知识产权,应当对股份进行非法风险评估。投资知识产权要明确所有权,防止股权投资后的所有权对公司稳定造成负面影响。投资者投资知识产权时,应提供知识产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注明知识产权机构的登记仍在法定保护月内。股东出资的知识产权,应当对股份进行非法风险评估。此外,风险评估应在购买的产品和原始产品之间进行不同的评估。知识产权投资不得超过相关法定比例,并符合相关立法规定 4、土地使用权 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5、劳务和信用出资 有些大陆法系,还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但仅限于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而有限公司和股分有限公司则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如《德国股份法》规定:“实物出资或实物接收只能是可以确定经济价值的财物;劳务不能算作实物出资或实物接收。”与大陆法系相比,一些英美法系对于股东的出资方式规定得较为灵活。如《美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可以认可发行股票,为此而收受价金,该价金包括一切有形或无形财产,或是能使公司享有利益,这包含、付款证书、已提供的劳务、提供的劳务的合同或公司的其他证券。”我国《公司法》虽未明确禁止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但从其列举的股东出资标的来看,我国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向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我国《合伙企业法》第16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可见,合伙企业是可以以劳务出资的

《中华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出资,也可以用事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德非货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所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和非货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

1、货

这里所说的货,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即。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新公司法取消了货出资的数额要求!所以,股东可以用货进行出资。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出资。

能否以有价证券出资?《公司法》没有将有价证券规定为一类出资方式,是因为大部分有价证券属于债权证券,他们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以作为出资方式的财产,都是可以为公司所直接利用的,股东只有在将有价证券变现后,才能以该比款项出资。

2、实物

实物指有形物,法律上把财产区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两大类,实物属于有形财产的一部分。

有形财产又可以分为动产和不动产。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自由移动或一旦移动会破坏其物质形态或经济价值的财产。动产则是指不动产以外,可以移动并不因移动而破坏其原有经济价值和物质形态的财产。

作为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种类的实物,主要是动产,不动产属次要地位。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第二,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否则这种出资就没有意义,只是给公司增加变卖该实物的麻烦而已。

3、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上不断扩张的开放体系,其范围主要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号权。

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场所,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一般来说,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

二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市(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立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则依法交纳场地使用费。

前者为股东出资方式,后者则是公司设立后的经营行为。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要履行有关法律手续。

股东出资的注意事项

1、货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3、投资人若为法人,其对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

4、投资人为2人时,持股比例为1%。委托会计师事所增资验资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以货增资验资报告所需资料。

出资方式,是指为公司或企业投入股份的形式。按照《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货。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出资。第二, 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第三, 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经过评估作价后一样可以作为出资。第四, 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出资方式有货和非货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货。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出资。实物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

有很多种的,想怎么样,具体看情况,毕竟每个人合作方式不一样

出资方式有哪些出资方式?那个线线今日或者是那个银行手机支付什么的?

个人转让股权核定收入的方法有哪些?

【导读】对于个人转让股权转让核定收入的方法,税务局有着明确的规定,具体的核算方法在公告的第十四条进行了明确说明,那么个人转让股权核定收入的具体方法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给大家进行一下详细的介绍。

1、净资产核定法

(1)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2)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如果企业未将应付的股息、红利予以分配,但在企业的会计科目中将其挂账,比如企业将应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股利挂在“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等往来会计账户,虽然尚未支付,资金的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化,个人股东也尚未实际取得个人所得,但因为该笔资金本身特定化到股东名下,只是等待支取,因此视同已经分红。股权转让分红,是将税后利润进行分配,在分配中,不同的主体涉及分红问题,所面对的财税处理是天地别!根据我国的公司法,股东可以是自然人股东也可以是法人股东,而法人股东又分为“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收入。

(3)6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上一次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此次股权转让收入。

2、类比法

(1)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2)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企业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3、其他合理方法

主管税务机关采用以上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存在困难的,可以采取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关于个人转让股权核定收入的方法想必大家已经了解清楚了,在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一定要按照规定进行,千万不要有任何越距和违法的行为,更多有关财会方面的资讯,环球快问后期会持续更新,欢迎大家前来进行交流。

两人合伙投资,一人出钱一人出力,怎么来分配这个收入?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逃避债务,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

这个也怎不好说!主要看两个人的关系怎么处了!五五分成也可以的!如果你想帮他!四六分成也行!主要看你们的关系怎样了!!

方法很简单。

如果两个人合伙做生意,一个人出钱,一个人出力,将来分配这个收入的话,个人认为的方式是将另个人的所付出的精力和体力作为一定的股份,和其中一个所出的钱算在一起,作为分配的一个依据,这样就能够避免两个人所产生的分歧。

你说的有点笼统,

这要看两人谁的风险大,

和投资与技术的占比

正常来说出钱的肯定要分多些

因为投资有风险

可以进行一个双方调节的劳动配比,草拟一份合同,双方利的到一个保证,才不会起冲突

股东分红50万

一、股东分红如何?

股东分红的方式有:改变持股模式、采取间接持股方式等,具体情况股东分红时是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来交纳税费,但采取上述方式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合理的减少税费。

1、改变持股模式

这是目前用的多的方式,也是税务机关喜欢的方式-----自然人直接持股。个人拥有债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缴纳20%个人所得税。这种持股方式是现在很多股东的做法。但是这种持股方式,税收筹划的空间很小。

2、间接持股的方式。

(1)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合伙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因此,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持股时,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20%。有人说,这样也不解决问题啊。但是如果从公司企业所得税角度看呢?当然优势比自然人直接持股要大。

(2)自然人通过有限公司间接持股。上市公司分红时,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这种方式就增加了很多税务筹划的空间。

二、股东分红的条件

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

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

1、以当年利润派发须满足:

(1)公司当年有利润;

(3)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利益分配要公平,多数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看似合理,其实不然。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

(1)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

(2) 公司在过去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记录;

(3)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

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 1-3 条件外,还要:

(1)公司在过去三年的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2)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

(3)除此之外,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分配方案或2/3红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

对于股东分红的具体事项,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对于股东的相关事项认定,也要由相关部门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如果对相关事项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

个人入股的优缺点

政策依据:

个人入股的优缺点

2、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出资注意事项

个人入股的优缺点,很多人一般会投资一些公司入股该公司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之一,入股的意思是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约,一般是非劳务关系获得所签订的企业的一部分股东权,以下分享个人入股的优缺点。

个人入股的优缺点1

法律分析:

员工持股的弊端:

一、股权激励容易产生公司与员工的股权

二、股权激励应注意持股数量

三、股权激励应平衡好公司创始员工与新进员工的利益

四、防止股权激励造成高管股东对公司控制员工持股的

好处:

一.职工入股后即成为公司的股东;

二.股东的权利通常简称为股权或股东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出资在法律上对公司所享有的权利。我国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除该条之外,公司法在很多其他条文中都规定了股东的具体权利。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之一规定:

(一)依法合规原则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进行内幕交易、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应当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上市公司不得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的员工持股。

(三)风险自担原则员工持股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员工持股的主要内容

个人入股的优缺点2

个人入股与企业入股哪个好?

1、个人入股更好。个人名义入股和投资公司入股区别是以个人名义入股,分红的时候,个人所得税是免不掉的,而新企业所得税法已经否定了双重纳税,即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已红利,在股东企业无须交纳企业所得税。

2、其实与公司名义入股相比的话,个人入股分红属于个人,公司入股属于公司。股份是按照投资金额和注册资金的比例确定的,利润也是按照股份占有情况按照比例分配的,这个没有什么比较好的说法,直接按照股权比例分配。

公司注册时提供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了股权分配和利润分配,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则按照正常分配原则即可。

3、另外的话个人入股程序相对简单,公司入股在工商局程序更复杂一点。公司入股是以法人形式入股,个人入股是以自然人形式入股

权利和义务的承担主体不一样,法人是以组织形式,自然人是以各人形式。自然人入股可避免公司重复纳税,公司入股可能有重复税收营业所和个人所得税等。

还有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和认缴期限等,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注册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经营范围有需要许可的项目,则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

5、以公司名义入股的缺点有:如果作为股东的公司经常会出现问题,这样直接有可能导致你的股东身份实际名存实亡,当股东间时,很难处理,自己已经过期或作废的公司股东很难保证自己的利益。

个人入股的优缺点3

个人股东控股的利弊

(1)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时应确保分离职能、剥离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机构、性机构及其设施不得进入股份有限公司。

(3)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4)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5)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决策应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作出。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6)控股股东与股份有限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分开、各自核算、承担和风险。

在公司实际运作中,有大量关联关系存在,其中有些不规范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所谓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例如,公司为公司股东(含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在此种情况下,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个人没有资金怎么加入股东,加入股东都有那些方式,现在公司已经注册2年以上了,一个法人,一个股东。

应付股利通过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

需要说明了的几个事情:

1、你个人与企业合作,合作协议经过公证,这样更可靠;

2、合作期间,要规定你享受高级员工工资,这个工资与年终分红无关;

3、重要的一点是这种合作,必须有你的作规定:就同承包一样,你全权负责一个团队作,以半年为一个考核期,上交利润多少为考核目标;半年如果有特别情况完不成任务的可年度考核中弥补,以年度考核来决定是否继续留用你,这样你的余地就大,不能半年来决定;

4、要特别提醒:违约一定要明确,防止经营好了把你排挤。你可以把违约条款规定为赔偿金多少万(相【法律依据】当公司的注册金),这是公司的负债,到时可通过诉讼获得公司股权。

你就以技术入股,让他们把股份转让一部分给你就可以了。法人代表不一定是股东,只是承担公司的法律义务,你做了也没什么用。

新开一个公司是以公司名义控股还是个人控股好

公司注册股东出资方式有哪些呢?

这个没有的好和不好,要看你投资公司的目的。

如果把公司做大后,赚点钱,就转让了,建议成立自然人控股的公司。如果是想的把公司做大,赚到钱后用于再投资的话,建议公司股东控股。为什么呢?因为税负不同。先说一下,自然人股东控股的情况,企业赚了钱,先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钱要到自然人股东手里,还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这样合计税负就是40%.如果是公司股东的情况下,企业赚到钱已经交过25%的企业所得税。分红给公司股东,由于公司也是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无需再缴税,这样税负是25%。

总结:成立公司的目的是要卖掉公司,那你的钱肯定要到个人股东手上,所以是个人股东直接控股就可以了。如果是成立公司赚到钱用于再投资的话,公司股东可以省去缴纳个人所得税,直接少了15%个点的税负。

拓展资料:

以下是注册内资公司过程中的作流程和主要事项供您参考:

一.公司查名所需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股东复印件或者法人的明复印件;

2、注册资本金额及各股东投资比例;

3、公司名称字号1看了你的情况,我觉得现在要入股是不可能的,你无资金也无资产(包括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无法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所以你现在合适的方式就是用合作经营方式,你与企业签定合作协议,规定:用你的企业策划来经营公司,年利润按比例给你分红,这个红利可作为你入股资金,如果企业经营效果好,约定2年内追加公司注册资金给你入股权,也就是说从你的业绩中提成为你入股。这样就可实现你的愿望,入股后如果其他股东也信任你,再修改章程,选举你为企业法定代表人。0个以上;

4、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经营地址;

二.流程:

查名-验资-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含)-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

三.时间:

1、查名:五个工作日; 2、验资:三个工作日;

3、营业执照:五个工作日; 4、组织机构代码证:两个工作日;

四、工本费

1、查名 0元 2、验资 (按注册资金收费)

3、营业执照(按注册资金比例) 4、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员工持股的方式有哪些?

(七) 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员工持股的方式有很多,直接投资入股企业分给员工的干股,还有员工按一定比例持有的公司的上市的股份等等。

员工持股的方式是很多的,可以让员工有这些一些认识,然后这些员工都可以分(2)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其所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损害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配到一些性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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