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电商平台经济
电商平台经济的规范需要从以下5个方面入手:
加贸司:跨境电子商务对海关监管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加贸司:跨境电子商务对海关监管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电商平台的监管职责和法律,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经营行为监管,打击冒伪劣产品和虚宣传等违法行为。
2、推行诚信体系,建立电商平台信用评价机制,评价商家和消费者的信用等级,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处理,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
3、规范商品质量标准,加强对商家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抽查和检验,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下架和处罚。
4、提高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和,增加消费者对产品的了解和认知,提高消费者的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5、加强电商平台的信息安全管理,保障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
跨境电子商务对海关监管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以下为《加贸司关于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保税进口监管工作的函》的主要内容:
一、各海关应严格按照《海关总署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监管办法,规范作,严密监管,不得随意将政策规定扩大化。
二、保税进口应当在经批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的焊管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开展。非跨境贸易电商服务试点城市不得开展保税进口业务。任何海关不得在保税仓库内开展保税进口业务。
三、开展保税金库的区域应具备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设置专用仓库对跨境保税进口商品实施集中管理,并配备符合海关跨境商品监管要求的X光机查验分拣线、等设施。开展保税进口的区域内企业应当按照规定通过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及时向通关管理平台传送交易、物流、支付和仓储等数据,并于每月10日前向海关传送上月跨境保税进口商品进、出、转、存电子数据。
四、各海关要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系统建设,按照“个人自用、合理数量”原则,对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参数设置,加强对跨境保税进口商品、电商企业以及消费者信息数据的分析;加强对保税进口消费者的身份认证。发现异常情事应及时移交稽查或缉私部门,严厉打击利用跨境电子商务保税进口渠道“化整为零”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对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企业或个人,主管海关应取消其参与保税进口试点的资质。对管理混乱、运作不规范的区域应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试点资质。
六、请各试点城市直属海关对本关区内保税进口试点以来的监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总结试点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查找监管漏洞,处置一场情况,完善监管办法。
供参考!
如何加强电商监管
一、关注消费热点 注重协同监管
二、提高效率 及时处置争议
三、加强协作联动 形成监管合力
四、开展定向监测 强化“监”后工作
目前我国针对平台的监管措施有哪些?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网络购物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平台在整个环节中的作用不言而喻。在这样的背景下,规范环境,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显得尤为重要。平台在众多影响消费者购物体验因素中所处的地位不言而喻,它可以从商品管理、物流管理、支付手段、评价机制等不同方面起约束作用,来营造良好的环境,进而提升顾客满意度
如何完善跨境电商检验监管措施
跨境电商出口在交易方式、货物运输、支付结算等方面与传统贸易方式异较大。现行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及现有环境条件已无法满足其发展要求,主要问题集中在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和收付汇等方面。[3]
针对上述问题,《办公厅转发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提出了6项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主要用以解决目前零售出口无法办理海关监管统计的问题;
二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无法办理检验检疫的问题。
三是支持企业正常收结汇,主要用以解决企业目前办理出口收汇存在困难的问题;
四是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主要用以解决支付服务配套环节比较薄弱的问题。
此外还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无法办理出口退税的问题;
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主要用以解决信用体系和市场秩序有待改善的问题。
通知同时要求,自《意见》发布之日起,先在已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的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5个城市试行上述政策。自2013年10月1日起,上述政策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