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怎么算? 比如我的底薪1400加一小时班多少钱? 1.5倍
你好~楼主
郑州电商加班费怎么算钱 郑州电商补贴政策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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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供的数据不完全,算不出来,设你一个月208个小时是满勤,那么你日小时工资是1400/208=6.7一个小时,加班费:6.71.5=10元/小时,用你日小时工资乘上1.5就行了。谢谢!!!
用底薪除平时的工时就得到一小时多少钱,再用这平时一小时成1.5倍就是加班一小时工资
您好,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生活网。
真好,有加班费的,这个要问公司财务了哦
加班费怎么算一个小时多少钱
法律分析:计算每小时的加班费的标准为: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2倍。法定节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3倍。
法律依据:《中华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销售的加班费怎么算
问题一:销售人员有加班费吗 销售人员一般没有加班费,主要挣工资和销售提成,特殊情况如果公司有规定,也可能有加班费
问题二:拿提成的员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不合理,但要看你同厂方签的合同有没有包含这一条款,如包含节日不算加班,但提成给你高点或口头约定都可以。如没有可向他提出或从新约定,一般企业都给的,这不过在时间上,这个月的加班要到下月发。个体不敢恭维。
问题三:做销售加班有加班费吗? 绩效工资的模式就是这样,是通过你完成绩效的情况而确定的,不会有收据,但肯定有业绩清单。这都是在你的聘用合同中体现的,不需要额外再单独出证明。
问题四:销售工作节日不放违法吗?加班费怎么算?是按标准算还是每月能拿多少钱来算? 节日不放应该是底薪的三倍工资
就是用你的底薪算出来的
底薪除以21.75再除以8就等于你每个小时的底薪
然后再拿这个乘以3就是法定节日每小时的工资
如果是星期天就是拿每小时的底薪乘以2就等于星期六和星期天每小时的加班工资了
问题五:销售人员的法定节日三倍工资应如何计算?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要求其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三倍工资报酬的!
问题六:销售人员法定日不放?上班算加班嘛 销售人员法定休日上班是否算加班,要看执行什么公司制度和当地的规定。
销售人员是指直接进行销售的人员,包括:、业务、市场、区域、业务代表、营业员等等,法定休日工作是否算加班,要看那类小时人员,执行的什么工时制度,以及当地的规定。
对于其中,在固定场所,按时上下班的,实行标准工时制的销售人员,以及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综合工时制的销售人员,法定日安排工作的,应当计算加班;对于以小额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不固定,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销售人员,法定休日安排工作的,一些省市规定应当支付加班工资,一些省市规定不支付加班工资,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沪人社综发〔2016〕29号
十三、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以本办法第九条确定的计算基数,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一)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
(二)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
(三)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
企业依法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根据以上原则相应调整计件单价。计件定额应通过一定的管理程序合理制定。
经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劳动者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应当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企业在法定休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本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经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在法定休节日由企业安排工作的,按本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在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休的节日期间,对参加或企业组织的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劳动者,企业应支付工资,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休息日,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本条第(二)项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一)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点工资
(二)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的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周期自加班加点当日起长不得超过一个月;第(二)项的加班工资支付周期自加班当日起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但劳动合同履行期限不足六个月的,应当在劳动合同剩余时间内支付完毕。
第二十五条经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不执行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问题七:销售工作加班问题 直接走了算了,赚不到钱,那就是浪费时间。
问题八:我是做销售的,法定节日的工资该怎么算 看公司了,如果公司有节日加班费,那么是三倍工资,但大部分公司是没加班费的,义务加班了
问题九:销售人员法定日不放?上班算加班嘛 销售人员法定休日上班是否算加班,要看执行什么公司制度和当地的规定。 销售人员是指直接进行销售的人员,包括:、业务、市场、区域、业务代表、营业员等等,法定休日工作是否算加班,要看那类小时人员,执行的什么工时制度,以及当地的规定。 对于其中,在固定场所,按时上下班的,实行标准工时制的销售人员,以及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综合工时制的销售人员,法定日安排工作的,应当计算加班;对于以小额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不固定,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销售人员,法定休日安排工作的,一些省市规定应当支付加班工资,一些省市规定不支付加班工资,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沪人社综发〔2016〕29号十三、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以本办法第九条确定的计算基数,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一)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二)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三)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企业依法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根据以上原则相应调整计件单价。计件定额应通过一定的管理程序合理制定。经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劳动者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应当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企业在法定休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本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经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在法定休节日由企业安排工作的,按本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在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休的节日期间,对参加或企业组织的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劳动者,企业应支付工资,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休息日,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本条第(二)项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一)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点工资 (二)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的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周期自加班加点当日起长不得超过一个月;第(二)项的加班工资支付周期自加班当日起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但劳动合同履行期限不足六个月的,应当在劳动合同剩余时间内支付完毕。 第二十五条经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不执行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问题十:销售人员有业务提成是否能算加班工资 销售人员一般没有加班费,主要挣工资和销售提成,特殊情况如果公司有规定,也可能有加班费
加班工资怎么计算每小时多少钱
法律分析:
劳动者辞职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者辞职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加班费多少钱一小时
法律主观:
根据《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劳动部《 工资 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加班工资 应当按以下方式计算: 工作日 加班 :小时加班工资标准 = 劳动合同 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0%; 休息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 =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200%; 法定休日;日加班工资标准 =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300%。 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即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 年终奖 ,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 住房补贴 ,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以上就是对 加班费 是多少钱一小时的回答。
法律客观: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规定的加班费是多少钱一个小时
法律分析:平时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法律依据:《中华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加班费一般多少钱
法律主观:
加班费 多少钱是有标准的:1、计算 加班工资 时,日 工资 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节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 工资标准 。
法律客观:
《中华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或者变相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加班一小时多少钱
所谓的加班费是多少,并没有准确的。首先,计算标准,就需要按照当地工资标准计算。其次,法律没有规定加班时间,加班一小时是加班,那么加班一分钟也是加班,再分还有更低的。所以,没有加班费的标准。实际生活中,一般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的,至少也是以小时为单位。如果某员工只拿工资,被安排加班一小时,那么其加班费计算方法就是:
加班费=月工资标准÷21.75÷8×1×法定加班费百分比。
法律规定,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
在法定节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
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报酬。
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
(一)工作日加班: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项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二)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工资
(三)法定节日加班: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全体公民放的节日共有11天,即: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的节日:
(一)新年,放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3天(10月1日、2日、3日)。
也就是说,以上日期就是法定休日,如果在以上日期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是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的相关义务。没有要劳动者进行无条件加班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权利。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加班工资的话,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讼,要求进行强制执行支付加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