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电商竟然有这么多涉税风险点
现实中,许多电商对自身应当履行的纳税义务不甚了解,对于发生的行业特有经济业务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企业终选择不处理,不了了之。但,随着网络交易规模的日益扩大,网络交易偷、漏税的现象越来越得到的高度关注,比如淘宝,许多店主并未办理工商登记,也未领取,对外销售很多不开具,不仅容易产生经济,也容易产生涉税风险。相信每一个人都遇到过为了五星好评而返现的淘宝店家。这是不少企业运用电商平台销售产品的常用手段。
电商线下漏税怎么处理的 电商平台偷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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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返现支出无法取得,企业也无法在销售上注明返额,但是可提供电子商务系统定单明细清册、返现明细清单等资料,此笔经济业务企业该如何进行处理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此项业务并不属于销售折让。不能冲减销售收入。具体依据,请参考《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本问题中企业给予好评顾客的返还,可以凭借活动规则(通告)、电子商务系统内定单明细清册、实际已返现明细清单、支付凭证等资料按业务宣传费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由此可见,不是一定要有,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另外,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想不到电商企业一笔返现业务,居然说道这么多,不但涉及企业所得税的处理,还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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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税务怎么处理,需不需要交税?
“跨境电商当然是要交税的,但是跨境电商涉及多个,税务处理比较复杂。
跨境电商要交的税无非3个:、关税、企业所得税。
不同对的叫法不一样,但万变不离其宗,要搞懂跨境电商交什么税,就要从跨境电商的业务交易流程说起。
一、跨境电商常见业务流程外销跨境电商:国内采购/生产港口出口报关海运/空运/快递/海外港口进口清关海外仓库储存海外销售内销跨境电商:海外采购海外出口报关海运/空运/快递/国内进口清关国内保税区储存国内销售
二、各环节要交的税(一)外销跨境电商各环节交什么税?1.国内采购生产-报关出什么税?
出口退税
外贸企业:获取的采购进项不能抵扣,需要办理出口退税。出口退税讲究、出口报关单一一对应,可退税额=采购价格13%
生产企业:获取采购也不能抵扣,办理出口退税,但出口退税的办理比外贸企业复杂。除了单据齐全,互相有钩稽匹配关系外,出口退税采用免抵退方法。这个方法的原理是,一家企业又有内销又有外销,外销要退税内销要交税,那这两者就相互抵消吧。
外销退税金额=对外销售价13%(不考虑退税率和13%标准税率的,现在基本都一样了)内销交税金额=内销销项-内销进项可退税金额=外销退税-内销交税注意:
如果采购后既有内销也有外销,必须分开核算,否则无法证明采购是为了外销,只能按比例或者全部算作内销的,不能出口退税
出口环节没有关税(这里很多小伙伴会弄混)
2.海运/空运
这个过程是不产生的,因为出口报关离开了的税收管辖区域,还没到达目的地港口,还未进入另一个的税收管辖区域。
常见的、这种自由港就是这样的区域。
3.海外港口进口清关
进入港口,需要交关税和进口。
(1)关税,是业务的成本,定价过程必须考虑
关税=CIF关税税率CIF=产品价格+保险费+海运/空运费用关税税率,按照报关的HS code,各国海关都会有税率对照表。一般税率是2%-8%,像中美贸易战加征特别关税,就会到达35%及以上
(2)进口
不同的叫法不一样,欧洲是import VAT,澳洲加拿大是GST,日本是消费税
进口=(CIF+关税)税率税率别挺大的,欧洲基本是20%左右,日本是10%,阿联酋是5%但是进口是作为进项税,可以与销项税进行互抵。一切流程顺利的话,只占压资金,不会产生成本,定价过程可以不用考虑特别的,美国没有,进口环节只需要交关税。4.本地储存
本来本地仓库储存只产生仓库费用,以及常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但如果货物会在欧盟27国或者海湾七国内互相调拨,就要额外注意了货物从一个转运到另一是需要在申报表中申报免税销售和免税采购的,如果不申报会有偷漏税风险,甚至税局查出来后会要求对这部分不是真实销售,只是货物转移征收。这个环节特别多小伙伴会因为不知道而触犯风险。
5.海外销售环节
销项税=销售价格税率sales tax=销售价格各州sales tax rate不同税率不同,美国的各州税率也是不同的这里大家可以发现,美国的流转税-sales tax是和其他区域都不一样的,企业交易流转过程中没有税收,只有对终端个人销售时才会产生sales tax(零售税)
听说2025年,海南自贸区也打算学习美国的税制,让海南的企业除了获得盈利要交企业所得税外,流转交易环节(即B2B交易),不产生/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消费税这五个税种。
交税方式:
因为跨境电商产生了很多偷逃税的问题,现在各国的区域都是让电商平台代扣代缴。基本原则是,如果一家海外公司在电商平台销售,电商平台就会代扣代缴给税局。比如企业在美国销售,电商平台向消费者收到sales tax后不会给企业,而是直接交给税局。如果是本地公司销售,那税局还是选择相信该企业,电商平台收到税后还是会回款给本地公司,由公司交给税局。
业内有不专业的误导卖家,说注册本地公司可以节税。这个说法其实非常错误,本地公司只是会收到税,但还是应该交给税局的。如果收到税不交给税局,就是偷逃税,一旦被发现,轻则补税交罚款,重则关店,在海外承担刑事。
6.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原则是,这家企业注册和管理机构在哪里,就在哪里交税。比如企业在海外取得利润,应该在交税。但如果在海外有PE,比如分支机构、雇佣员工,那么在海外取得的利润就要在海外交所得税,剩余部分再回补税。(二)内销跨境电商各环节交什么税?海外采购海外大批量采购,在海外交本地的流转税()。不同的叫法不一样,欧洲是import VAT,澳洲加拿大是GST,日本是消费税,美国是sales tax
2.海外出口报关
海外出口报关时,可以申请流转税的退税。类似的出口退税。这里申请的退税有两种形式,有的就是出口退税,有的是进项大于销项直接申请退回(因为销项是出口免税的,进项是1中的海外采购发生的进项税)。3.海运/空运/快递/
这部分也是不产生税的,只产生费用
4.国内进口清关
进入港口,需要交关税、进口、消费税。
(1)一般商品
关税=CIF关税税率CIF=产品价格+保险费+海运/空运费用按照海关给定的各类产品海关核定价格(也称完税价格)乘以关税税率。
进口=(CIF+关税)税率13%一般商品无消费税(2)消费品
消费品,比如酒、手表、化妆品,比较复杂一点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消费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进口=【(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税率13%5.国内保税区储存
如果是在保税区的保税仓储存,那么4的关税、进口、消费税在出保税区前都不用缴纳。
当有顾客下单后,货物从保税区调出,才按照4的计算公式交关税、进口、消费税。
6.国内销售
国内销售正常按照13%计算销项税进项税就是进口产生的进口,要用关税完税凭证来作为抵扣凭据销项-进项得出当期的应纳7.企业所得税
在交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利润所得税税率
小微企业是5%、10%;高新技术企业是15%;其余一般企业是25%。
电商偷税漏税需要什么证据?
人需要提供的证据:被人的姓名、公司名、公司住址,税务违法事实证据包括账册凭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合同协议、、收据等,原件复印件均可。
2、人应当尽可能据实告知税务机关被检举人违法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如违法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知情人,知情人的身份、单位和联系电话,相关的书证物证等。
3、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实名和匿名可,但实名才有奖励。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愿公开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
4、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偷税漏税如何处理?
海关总署8月1日实施的第56号公告《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引发大量网友关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个人如果不报关缴税,可能涉嫌,人人可。”类似消息在网上流传。
针对网友热议,8月11日,海关总署对媒体表示:“公告主要针对的是在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跨境交易的电商企业和个人,微信朋友圈不属此公告监管范围。”
虽然朋友圈不在新政监管范围内,但个人是否涉嫌仍倍受关注。
门槛低 生意火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的海外购物大致分为“海淘”和“海代”两类,前者是通过电商网站,如亚马逊、天猫等海外频道,专业的“海淘”网站购买;后者是通过个人帮助从海外购买,经手人往往是出国留学生、空旅人员,他们将商品通过邮寄或随身携带的方式入境,这样仅需缴纳小额行邮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简称),然后再将购买的商品放在淘宝、微博、朋友圈中进行二次销售。
《2013年度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截至去年底,海外市场交易规模达767亿元,较上一年度的483亿元增长了58.8%,预计今年底,海外交易规模有望攀升至1549亿元。
在繁荣景象背后,私人“海代”未经备案其实属违法行为,但一直都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并没有明确的管理措施。也有一些不法商人,甚至利用之名售卖货。一旦消费者买到货,则会因诉讼主体不明确而投诉无门。
“美国倩碧精华,价格优惠”“澳洲奶粉,品质保证”……这样的海外“吆喝”,在微信朋友圈里并不陌生。在微博上搜索“”,一连串营销账号便会映入眼帘,这些“”大多以经营奶粉、化妆品、名品服饰为主。
由于个人的门槛较低,可观的收益使许多人加入了“大军”。jojo在澳洲读研究生期间,每次回国都会帮亲友物品。去年毕业后,她开始利用工作闲暇时间做起了海外生意。“主要是奶粉和,顾客下单后,我每周五结单,然后把品牌数量报给朋友,周六他把奶粉送到我家,我进行打包填单,周日物流上门取货。”jojo说,一年前投入的“创业资金”早已回本。
经营日本化妆品的在日留学生小傅告诉记者:“我的货物一直以自用物品寄回,平均货重3公斤左右,行邮费与快递费总共二三百元。”
从事美国的璐璐由于经营衣服、鞋、护肤品等多个品类,基本上每天都会往国内邮一箱重2.5公斤、价值1000元左右的货物。“过海关被抽查的几率在10%左右,有时候会被查,一旦扣留,衣服和鞋应收关税占总价的10%,护肤品是50%,我一箱货一般要被扣税100多元。”
海关解释“海代”观望
8月1日,海关总署第56号文正式实施。公告要求:“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通过经海关认可并且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跨境交易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按照本公告接受海关监管。”“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应在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申报前,分别向海关提交订单、支付、物流等信息。”
海关加强监管的消息传出,在越来越多的私人“海代”看来,“已经感到了不小的监管压力。”“朋友圈或涉嫌”的被大量网友转发,“海代”买家纷纷担心商品会因缴税而涨价,卖家则考虑是否减少在朋友圈中发信息,有“生意”不景气的卖家甚至干脆打算不干了。不过,大多数人持观望态度。
一位长期韩国化妆品的网店店主向记者坦言:“每天入境的包裹这么多,海关只是对有疑问的包裹进行抽查,我觉得应该不会那么倒霉吧。”这位店主还表示,自己售卖的商品暂不会涨价。记者又询问了几位经常进口商品的消费者,她们也表示还未发现商品涨价。
针对大家对公告的“议论”,海关总署8月11日表示:“公告主要针对的是在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跨境交易的电商企业和个人,微信朋友圈不属此公告监管范围。”“与海关联网进行跨境交易,能够有效解决结汇、退税等问题,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
采访中记者得知,新规出台不久,还没有更细化的内容,其中像是超额或超重这方面就没有明确标准,暂时依靠海关人员现场认定。而对于私人“海代”来说,多为个人行为,并且从事者众多,监管难度大。
一定数量要报关
海关总署对公告的解读,让不少个人商松了一口气。但这并不表示任何个人都属合法行为,如果超过“合理范围”,将寄到或带到境内的物品进行二次销售,仍涉嫌偷税漏税,甚至构成。天津海关通关咨询服务中心有关人员表示:“个人运送物品通关时,如果货物达到一定数量要经海关报关,并缴纳相应税款,否则涉嫌。”
根据《海关法》相关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含5000元,下同)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邮递进境物品应缴进口税超过50元的一律按商品价值全额征税。”据了解,目前海外多以邮寄方式为主。也就是说,所寄物品一旦应缴税费超过50元的,都必须按商品价值全额缴税。
为了逃避纳税,许多个人商便将所经营的进口货物拆分成多票,伪报为个人物品,利用个人物品免税额优惠规定,通过邮递、快件渠道进境。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为了逃避监管,不少商家故意将商品价格写低,甚至将商品的标签、与货物分开邮寄。“进境包裹多,海关抽查不过来”是逃税商存在的普遍心理。
但商“化整为零”的方式并不一定能逃避法律。比如2012年广为人知的“空姐案”,认定李某偷逃税款,判了3年。其实,根据《海关法》规定,不管是自带入境或是邮寄,只要没按规定报关纳税就涉嫌。但要达到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认定,需要符合主观故意行为与偷逃税款5万元两个标准。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海关新政施行,有望使规模性的跨境电商成为“正规军”。本市一家电商企业负责人林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的网站经海关认可并与海关联网后,海外行为得到规范。林先生还表示,“海关要求提前备案货物信息,信息包括海关认可的货物10位海关商品编码及物品8位税号。这意味着对于消费者来说,货物是不是从国外进来,有没有通过海关检查和缴税,海关系统上会一清二楚,买到货的可能性也大大降低。”
如何电商偷税漏税
法律主观:
不开,不能确定为偷税行为,是否偷税要看是否按期如实申报缴纳税款。不开给消费者是违反办法的行为,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投诉。网上只有登陆网站投诉。税务违法案件经查实并依法处理后,根据人的贡献大小,按照实际追缴税款数额的百分之五以内掌握计发奖金;没有应纳税款的,按照实际追缴罚款数额的百分之十以内掌握计发奖金,每案奖金数额不超过十万元。对有重大贡献的人,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奖金限额可以适当提高。具体奖金数额标准及审批权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单列市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确定。
法律客观:
《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 《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四条 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规定设立的并向公告的税务机构。 《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