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应属什么注册登记类型
属于内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类型。
农业合作社简笔画图_农业合作社牌匾设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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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社简笔画图_农业合作社牌匾设计图
我国在《中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章总则第二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的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从概念上规定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另一方面,从服务对象上规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一)《中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7年7月1颁布实施);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07年7月1颁布实施)。
农民专业合作社本身就是注册登记类型。
我国在《中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章总则第二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的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方面,从概念上规定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另一方面,从服务对象上规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属于内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类型。它是一种的法人企业。
成立农村种植合作社需要什么条件
成立农村合作社需要的条件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理事的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成员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人的证明
9、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10、登记前置许可文件(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须提交)
农业生产合作社,与公社 什么区别????
公社与生产合作社区别:
公社化农村公社化运动是我们在五十年代后期全面开展建设中,为探索建设道路所作的一项重大决策。
农业生产合作社劳动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组织起来从事农业生产的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的不同,有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两种形式。
农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组织,几个合伙包地挣钱自己分:公做大信集体有几个村一个公社,相当现的镇,
改造中,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高级农业合作社的主要区别是?
以主要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农民合作的经济组织,简称“初级社”。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在互助组的基础上,以个体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半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它的特点是土地入股,耕畜、农具作价入社,由社实行统一经营;社员参加集体劳动,劳动产品在扣除农业税、生产费、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用之后,按照社员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及入社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多少进行分配。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集体所有制的半经济形式。土地、牲畜、大农具仍归农民私有,但统一交给合作社集体使用,牲畜、农具也可折价归公,合作社农、副产品的净收入,一部分交农业税,一部分作为公积金和公益金,一部分按劳动报酬、土地报酬和其它生产资料报酬三种形式,在社员间分配。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农民合作的经济组织,简称“高级社”。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内部建立适应生产需要的劳动组织,其基本单位是生产队。
改造中,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高级农业合作社的主要区别是:A
A.性质
合作社是什么企业类型?
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下面哪个企业类型?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简单说就是一种农民开办的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应属什么注册登记类型
属于内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类型。它是一种的法人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什么性质的企业
个体工商户不属于个人独资企业,两回事。但是个体是不是企业这个,确实在很多方面归类都不一样,但是从法律角度讲,个体应该算不上企业,因为很多针对企业的法律法规不包括个体,比如《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就把个体和企业区分开来算了。
合作社的企业性质是什么
农民专业合作社既不同于企业法人、也不同于团体法人,而是一种全新的经济组织形态。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有以下几个特点:
(1)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体,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管理,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3)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组织机构、财务管理以及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具体问题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调整
农业合作社属于什么企业类型
农民专业合作社概念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偿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注册类型是?
属于内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类型。
(一)《中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7年7月1颁布实施);(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07年7月1颁布实施)。
农民合作社合社是什么企业类型
国有企业…
农业合作社与公司有什么区别
区别如下:
一、与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合作社是一种互助性的经济组织
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其目的在于通过为成员提供购销、加工、运输、储藏、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服务,使成员联合进入市场,形成聚合的规模经济,以节省交易费用、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率、增加成员收入。因此,合作社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成员提供服务,尽管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合作社也可能会有盈利。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之一,合作社对外也展开经营,也需要营利,但这并非是其主要目的,并且对外经营和营利服从于为成员提供服务。
二、合作社与实业公司相比,成员制度不高
尽管股东加入公司、成员加入合作社都是一种自愿的行为,但是,合作社的所有者与使用者具有同一性,即成员加入合作社是为了利用组织提供服务;而公司制度下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是分离的,股东并不是需要利用公司的服务。如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合作社的社员,是那些想从通过合作社购买到优质、廉价的农资的农户;而像农资公司的股东是那些要经销农资的人,他们自身并不想使用农资。再如农产品销售合作社的所有者主体,是那些提供农产品的农户,而农产品销售公司的股东并不一定是自我提供农产品。
三、办合作社的门槛比办公司要低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于合作社的出资问题有非常宽松的规定,农民入合作社可以出资也可不出资。但是实业公司则有注册资本的要求。
四、公司股东不能抽回出资,合作社实行“退社自由”的原则
实业公司法不允许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回出资,只能向其他人转让公司的股份。而合作社实行“退社自由”的原则,但却不能将出资额和成员资格转让他人。
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机构类型如何界定?
农村各类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是一个赢利的组织,既不属于团体更非民办非企业单位,它的主管部门鸡当地的农办。它们的登记部门是工商局,我认为工商登记的就只能归属于企业。它们组成的模式与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为团体)不同。仅供你参考。
关于农村合作社与有限公司的区别
1、什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80%农民参加;农民占主导地位,其余非农民成员不超过成员总数20%,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储藏,以及与农业生产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的互助经济组织。
2、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公司的区别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体现在成员众多,每个成员出资额较少,对成员资格有限制,是一个互助性经济组织。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3、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公司的相同处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以叫作农民公司),其法律更给于特别保护例如;专章规定法律扶持政策,通过财政直接补助,税收减免等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及产业政策,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相同处是降低了投资者风险,承担都是以出资额为限的有限公司。
4、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公司加农户经营模式的区别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为主体,占领但地位,其经营的对象主要是成员所承包经营的农产品,形成规模化经营,在加工,长途运输、储藏、以城市销售增加竞争力,提高抗风险能力,从而提高农民的收入,农民收入的高低取决国内、经济市场农产品价格。
公司加农户的经营模式是公司占主导地位,根据公司的需要公司确定农产品的价格,农民的收入高低建立在一个公司的经营好坏上,公司赔定了,农民利益怎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