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栢给大家谈谈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以及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条应用的知识点,希望对你所遇到的问题有所帮助。
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 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条
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 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条
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 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条
1、已取得《建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可能条件下提供)。
2、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法律分析:内环线(28公里):解放大道——武胜路——江汉一桥——长江大桥——武珞路——中南路,中北路——徐东大道——长江二桥二环线(52公里):发展大道——发展大道延长线——二七长江大桥——水东路——东湖路——珞狮路——八坦路——鹦鹉洲长江大桥——江城大道——十升路——江申报资料:汉二桥——汉西路——发展大道。
3、外环线(188公里):阳逻长江大桥——军山长江大桥——外环高速法律依据:《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二十九条 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街道和镇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单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并按照、省的规定向市、区常务委员会和原审批机关等机关提出评估报告。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