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创业补贴?
是深圳的创业补贴新项目,分成初创期补助、社保补贴、场地租用补助、推动就业补贴四项,共补助达到40多万元!详尽以下:
40多万元!2021年深圳创业补贴申请指南
40多万元!2021年深圳创业补贴申请指南
40多万元!2021年深圳创业补贴申请指南
一、初创期补助
补助规范:在深圳市的本人创业人每个人能够一次性得到10000元的初创期补助,合作经营或有公司股东的企业,能够累加补助一共10人,补助累计不超过十万!
补助标准:必须一切正常注册登记和运营之中的公司,创业人以前未享有过创业补贴。
二、社保补贴
补助规范:在深圳市的本人创业人每个人每月能够得到650元上下的社保补贴,不断补助三年;有合作伙伴或公司股东能够一起领取社保补贴,按公司股东合作伙伴总数申请10人,补助累计不超过23.4万!
补助标准:创业人和合作伙伴及其公司股东,需要在创业好项目户下交纳社保。
创业补贴如何申请?
初创企业补贴申请条件
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对象为,未享受过创业扶持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及其在本市创办的正常经营并依法缴交保险费的初创企业。
本办法所称自主创业人员,是指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内和休学创业的在校学生,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一)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登记失业人员;
(四)复员转业退役;
(五)随军家属;
(六)残疾人。
本办法所称初创企业,是指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从未享受过创业补贴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初创企业补贴申请资料
自主创业人员应在初创企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以后,向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初创企业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验原件、留复印件,经办人明和授权委托证明书)
2.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
3.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盖章);
4.税务登记证(办理了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及纳税证明。
初创企业补贴发放方式
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复核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相关补贴拨入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也可委托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放。初创企业补贴为一次性发放补贴。
初创企业补贴发放标准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自取得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5000元的初创企业补贴。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经核实合伙人条件、出资比例等,按该初创企业首次申请时的商事登记合伙人人数每名计发5000元初创企业补贴,其中商事登记合伙人应具有自主创业人员身份。初创企业补贴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合计金额不超过5万元。
具体的补贴政策,您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创业补贴如何申请?
初创企业补贴申请条件
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对象为,未享受过创业扶持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及其在本市创办的正常经营并依法缴交保险费的初创企业。
本办法所称自主创业人员,是指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内和休学创业的在校学生,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一)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登记失业人员;
(四)复员转业退役;
(五)随军家属;
(六)残疾人。
本办法所称初创企业,是指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从未享受过创业补贴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初创企业补贴申请资料
自主创业人员应在初创企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以后,向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初创企业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验原件、留复印件,经办人明和授权委托证明书)
2.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
3.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盖章);
4.税务登记证(办理了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及纳税证明。
初创企业补贴发放方式
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复核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相关补贴拨入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也可委托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放。初创企业补贴为一次性发放补贴。
初创企业补贴发放标准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自取得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5000元的初创企业补贴。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经核实合伙人条件、出资比例等,按该初创企业首次申请时的商事登记合伙人人数每名计发5000元初创企业补贴,其中商事登记合伙人应具有自主创业人员身份。初创企业补贴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合计金额不超过5万元。
具体的补贴政策,您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深圳社保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保险费。
办理材料
(一)《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申请表》;
(二)由灵活就业人员签名、雇主签名确认或灵活就业人员所在社区盖章确认的灵活就业岗位和地址等证明材料;
(三)灵活就业人员的复印件;
(四)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不提供纸质件,由系统校验);
(五)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应提供高校毕业生书复印件;
(六)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或半年)缴纳有关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七)灵活就业人员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卡)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灵活就业人员首次申报时应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只需提供第(一)、(二)、(六)项材料。
深圳社保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保险费。
办理材料
(一)《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申请表》;
(二)由灵活就业人员签名、雇主签名确认或灵活就业人员所在社区盖章确认的灵活就业岗位和地址等证明材料;
(三)灵活就业人员的复印件;
(四)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不提供纸质件,由系统校验);
(五)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应提供高校毕业生书复印件;
(六)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或半年)缴纳有关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七)灵活就业人员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卡)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灵活就业人员首次申报时应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只需提供第(一)、(二)、(六)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