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_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怎么算


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年限如下:

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企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

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_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怎么算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_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怎么算


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_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怎么算


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_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怎么算


4、 年数总合法(加速折旧法)

什么是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企业在使用固定资产过程中,由于使用年限的延长和使用磨损等因素,使得固定资产的价值逐渐减少,为了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企业需要将固定资产的价值分摊到其使用年限内,以减少企业在使用固定资产时的成本。固定资产折旧是企业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根据税法规定,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有不同的折旧年限。例如,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为5年,轿车的折旧年限为6年,房屋的折旧年限为20年。企业需要根据税法规定,按照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折旧,以便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同时也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

固定资产折旧的作步骤

1.确定固定资产的类型和折旧年限。根据税法规定,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有不同的折旧年限,企业需要确定固定资产的类型和折旧年限,以便进行折旧计算。

2.计算固定资产的残值。残值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年限结束(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后,还能够获得的价值。企业需要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计算出固定资产的残值。

3.计算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折旧额是指固定资产在每个会计期间内的折旧金额。企业需要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值、残值和折旧年限,计算出固定资产的折旧额。

4.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企业需要按照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每个会计期间内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应该等于固定资产的折旧额。

企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重要财产,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企业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以便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稳定和高效使用。良好的资产管理可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现行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有哪些规定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新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按照年限平均法计算折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一般是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合法。

固定资产厂房是按多少年折旧?折旧率是多少?

(5)电子设备:3年。

根据《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年限如下: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转移到商品或费用中去的那部分价值,也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使用固定资产而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的固定资产耗费。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是计提折旧的前提。

在所考察的时期中,资本所消耗掉的价值的货估计值。在国民收入账户中也称为资本消耗补偿(capital consumption allowance)。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的预计寿命,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为20年。折旧率:固定资产的预计残值率为固定资产原值的3%-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条规定: 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年限如下: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的应提折旧额一般按照固定资产的原值、预计残值率和分类年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的预计残值率为固定资产原值的3%-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方法:

年折旧率=(1-预计残值率)/ 折旧年限×

(二)工作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额计算方法:

按照行驶里程计算折旧:

单位里程时折旧额=原值(1-预计残值率)/ 总行驶里程

按照工作小时计算折旧:

按照台班计算折旧:

每台班折旧额=原值(1-预计残值率)/总行驶里程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方法: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帐面净值×月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平均摊销。

(四)年数总和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方法:

年折旧率=(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 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 ×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折旧,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注意问题

1.注意计提折旧的范围,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a.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b.按照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c.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

2.未使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也要计提折旧。

3.注意再计提固定资产这就是应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注意折旧期间跨年度时年折旧额的确定。

固定资产折旧率与折旧年限相关,所以应该先确定折旧年限.

会计上没有明确规定固定资产应按多少年计提折旧,原则上说固定资产按几年计提折旧都不能说是错误的.

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下:

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残值率一般为5%。(内资企业5%,外资企业10%)残值率是固定资产的残值率。残值就是固定资产报废的时候的价值。

比如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为10000元,残值率为5%,那么固定资产报废时的残值就是500元。

如果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

公式:

折旧率=(买入价-残值)/(买入价折旧年限) OR

折旧率=(1-残值率)/折旧年限=折旧费/固定资本价值原值

残值率=残值/买入价

年折旧额=买入价X(1-残值率)/折旧年限

月折旧额=买入价X(1-残值率)/折旧年限/12

参考资料: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 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

年折旧率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年折旧率 ÷ 12

2、 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 1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年折旧率 =2÷ 预计使用寿命(年)×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净值 × 年折旧率 ÷ 12

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寿命/ 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合 × 100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 )× 年折旧率 ÷ 12

一般企业使用较多的是直线法。企业计提折旧可以个别计提,也可分类计提。

(五)电子设备,为3年。

「释义」本条是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

房屋和建筑物作为最主要的固定资产,其构造、属性等方面相对较为特殊,使用寿命相对较长,价值相对较高,其使用价值的体现也是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根据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等要求,其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为20年,这基本能反映房屋、建筑物的现实使用情况。本条所说的房屋、建筑物,是指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厂房、营业用房、办空调不是电子设备,是电气设备公用房、库房、住宿用房、食堂及其他房屋等;建筑物,包括塔、池、槽、井、架、棚(不包括临时工棚、车棚等简易设施)、场、路、桥、平台、码头、船坞、涵洞、加油站以及于房屋和机器设备之外的管道、烟囱、围墙等;房屋、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气、通水、通油管道,通信、输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

厂房一般是按20年计提折旧。残值率为5%。

这样的话年折旧率为:

(1-5%)/20=4.75%

税法是规定不低于20年,残值率为5%,当然你会计处理可以灵活了,只要不麻烦年底所得税调整

公司汽车的折旧年限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公司汽车的折旧年限为4年。

第六十条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扩展资料: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五十六条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第五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五十八条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四、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五、通过捐赠、投资、非货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六、改建的固定资产,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参考资料来源:

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令第512号)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年限如下:

(五)电子设备,为3年。

税法规定运输工具折旧年限4年

公司汽车的折旧年限为4年。

拓展资料:

1.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转移到商品或费用中去的那部分价值,也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使用固定资产而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的固定资产耗费。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是计提折旧的前提。

2.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是用来生产产品的,也是有成本的。它的价值,就是他的成本,需要计入到产品的成本中去。需要摊销。这就是固定资产为什么要计提折旧的原因。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二十五条 除另有规定者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1、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转移到商品或费用中去的那部分价值,也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使用固定资产而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的固定资产耗费。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是计提折旧的前提。

2、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是用来生产产品的,也是有成本的。它的价值,就是他的成本,需要计入到产品的成本中去。需要摊销。这就是固定资产为什么固定资产需要每个月都提折旧吗? 固定资产需要每个月都提折旧,要计提折旧的原因。

3、固定资产何时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额大小受计提折旧基数、净残值、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等因素的影响,《企业会计准则》(简称准则)和《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简称税法)分别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作了相应规定。只有把握固定资产计提旧的因素,才能保证计提的折旧额正确,纳税不受影响。现就影响固定资产折旧额的各因素分别从准则、税法作以比较。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 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

年折旧率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年折旧率 ÷ 12

2、 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 1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年折旧率 =2÷ 预计使用寿命(年)×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净值 × 年折旧率 ÷ 12

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寿命/ 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合 × 100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 )× 年折旧率 ÷ 12

一般企业使用较多的是直线法。企业计提折旧可以个别计提,也可分类计提。

小轿车:根据法律规定使用5年后折旧,残值率也是百分之5。

二手车:属于折旧车再进行折旧的一类车辆,但是第二次折旧也是再购买的5年后开始,残值率也是百分之5的规定。

汽车折旧年限与参考资料残值率定义

1、首先是根据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从应当投入资金的使用月份的次月开始累计提折旧;如果要停止使用你拥有的的固定资产,就应当从开始停止使用的月份的次月算起,从而才能停止计提折旧;

2、了解到你拥有的固定资产在规定范围内的计算折旧前,就应当进行估算残值,记住是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的部分,根据的残值比例要在原价的5%以内,必须要由企业自行去明确该规定;如果是展现的情况特殊,就应该需要调整相关的残值比例,回应并且报给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3、以上都是法律规定的也是来维护买卖双方的权益,小编建议无论是你多么好的朋友或者亲人(父母除外),价格是小事但是程序必要要规范不能马虎。

按照《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年限如下: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折旧年限还是按照税法规定来做,这样可以避免纳税调整的麻烦,所以按照四年来做。

折旧年限4年

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车辆折旧费如何计算:

1、税法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上有规定如下(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为20年;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俱等为5年,残值比例统一规定为原价的5%;

2、因此,小汽车按税法规定: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5%。

3、即使是二手车,其折旧年限也是从购之日算起5年。比如,某皇冠车购买价值300000元,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5%。该车残值=300000元5%=15000元月折旧率=(300000元-15000元)/60个月=4750元用了三年,折旧费=4750元36个月=171000元。

以上为车辆折旧费计算。

会计折旧年限10年,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20年,会计折旧20万元,税法折旧10万元,需要纳税调整?

3、 双倍余额递减法(加(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速折旧法)

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20-10)。

3、净残值,企业可自行确定,税法没有硬性规定一个标准。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已期满且会计折旧已提足,但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尚未到期且税收折旧尚未足额扣除,其未足额扣除的部分准予在剩余的税收折旧年限继续按规定扣除。

请问现在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一、固定资产的残值率:

1、内资企业

《中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根据《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

2、外资企业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年限如下: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为10%。

二、折旧年限: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摊销年限限制如下:

除另有规定者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扩展资料:

一、计算方法:

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其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

固定资产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二、案例:

案例一:冠华电子科技研究所购入一台新款红旗,价款100万元,使用10年,净残值率为5%。根据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该设备的年折旧率是多少?

根据公式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5%)/10×=9.5%

案例二:冠华电子科技研究所购入一台塔吊,购置成本12万元,该塔吊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率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时,该塔吊第三年的折旧额是多少?

根据公式:年折旧率=(1-5%)/10×=9.5% 第三年折旧额=120000×9.5%=11400元

参考资料:

固定资产折旧率与折旧年限相关,企业在计提固定资产帐时,一般是按会计年限计提折旧。如果会计确定的折旧年限短于税法规定的年限,那么企业应当在会计确定的折旧年限内,每年就会计折旧大于税法允许的折旧的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应该先确定折旧年限.

会计上没有明确规定固定资产应按多少年计提折旧,原则上说固定资产按几年计提折旧都不能说是错误的.

但是如果会计上的计提折旧年限和税法上的不一致时,年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要调整,相对较麻烦,所以

是按照税法规定来计提.

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下:

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残值率一般为5%。(内资企业5%,外资企业10%)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年限能否超过税法规定的年限?

借:固定资产清理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额)拓展资料

新所得税法规定,“电子设备”的折旧年限是3年,如按5年计提折旧的,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附表9(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税收折旧年限能否不填3年,而按5年填写,这样就不用做纳税调整了,可以吗?2009-05-30所得税答复 : 一、根据国税函[2008]1081号填表说明,该表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统一会计制度计算提取折旧、摊销的资产原值(或历史成本)的金额。而第2列“计税基础”,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税前扣除折旧、摊销的金额。两者金额不一定一致。二、按会计制度确定的5年填列,不短于税收法规定年限,不需作纳税调整。

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与税法不一致应如何处理

2、关于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年限如下:

如果会计确定的折旧年限长于税法规定的年限,可视为会计与税法无异。企业也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税法规定的年限(或更长年限)计算税前扣除的折旧,即企业应当在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或更长年限)内,每年就会计折旧小于税法折旧的额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税法目录: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资产确认的一项基本条件。要确认固定资产,企业取得该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支出必须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有时需要根据所获得的资料,对固定资产的成本进行合理的估计。如果企业能够合理地估计出固定资产的成本,则视同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扩展资料:

对于原始价值较大、使用年限较长的劳动资料,按照固定资产来进行核算;而对于原始价值较小、使用年限较短的劳动资料,按照低值易耗品来进行核算。在的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通常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和工具等。

固定资金的循环期比较长,它不是取决于产品的生产周期,而是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固定资金的价(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值补偿和实物更新是分别进行的,前者是随着固定资产折旧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资产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时,用平时积累的折旧基金来实现的。

在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时,需要支付相当数量的货资金,这种投资是一次性的,但投资的回收是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分期进行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

税法怎么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及净残值的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4、关于折旧方法,一般采用直线法,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5、下列固定资产自2014年1月1日但是如果会计上的计提折旧年限和税法上的不一致时,年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要调整,相对较麻烦,所以是按照税法规定来计提.起执行《、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

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对,折旧按月计提。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多种,基本上即可以分为两类,即直线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包括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不同的方法.企业折旧方法不同,计提折旧额相很大.

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一般应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企业在实际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参考资料: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 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

年折旧率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年折旧率 ÷ 12

2、 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 1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年折旧率 =2÷ 预计使用寿命(年)×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净值 × 年折旧率 ÷ 12

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寿命/ 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合 × 100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 )× 年折旧率 ÷ 12

一般企业使用较多的是直线法。企业计提折旧可以个别计提,也可分类计提。

固定资产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使用期满后,残余的价值减去应支付的固定资产清理费用后的那部分价值。固定资产净残值属于固定资产的不转移价值,不应计入成本、费用中去,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采取预估的方法,从固定资产原值中扣除,到固定资产报废时直接回收。固定资产净残值占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一般在3%~5%之间。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4、关于折旧方法,一般采用直线法,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5、下列固定资产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

对生物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4、关于折旧方法,一般采用直线法,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5、下列固定资产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

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多种,基本上即可以分为两类,即直线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包括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不同的方法.企业折旧方法不同,计提折旧额相很大.

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一般应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企业在实际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参考资料:

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六十条 除财(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年限如下:

(五)电子设备,为3年。

税法对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如何确定

企业应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①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②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历史遗留)除外。

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下: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残值率一般为5%

税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怎样的

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折旧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作:

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折旧年限是:

(1)房屋、建筑公司汽车的折旧年限为5年。物: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4(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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