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每年电商双十一都要促销,背后隐藏的经济学原理是什么?
因为只有通过不断的促销才可以引来不断的销量啊。如果是这样的行为都是真实的话那商家就没有办法赚到了,所以也要用慢慢买这样的平台来了解历史价格,就很清楚能看到不少的商家还是会有虚促销存在的。
为什么要恶意营销电商商品(为什么要恶意营销电商商品的原因)
为什么要恶意营销电商商品(为什么要恶意营销电商商品的原因)
本来好好的光棍节,竟然被变成了购物节,可怜的单身狗啊!
双十一促销,背后隐藏的是单身族的悲哀,“宅”就要被宰。
啃爹的购物节
电商大促需要警惕大数据杀熟,我们该如何警惕?
什么是大数据杀熟呢?指的是同样的商品或服务,不同用户看到的价格或搜索到的结果是不同的,从而导致用户权益受损的现象。通常是老用户看到的价格反而比新用户要贵,或搜索到的结果比新用户要少。
韩女士案例分析:韩女士就遭受到平台的杀熟,具体情况:在10 月 16 日时,身处的韩女士在家用手机在网络平台购物,她挑选好商品后用另一部手机结账时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在同一个平台里的相同店铺购买同一件产品,两个手机付款的金额是不一样的。在韩女士经常使用的账号中购买这件商品要比在新账户中购买贵25元。随后,细心的韩女士向记者打来电话并反映这一情况。
在经过调查取证之后,央视指出了价格异的原因所在。在这个店铺里新账号可领一张 “满 69 减 25”的优惠券,而老用户则没有。因此,身在的韩女士认为她遇到了大家所说的“杀熟”现象。
记者打了该平台的电话,电商答复称:”平台的系统会跟进 “新用户”,在新用户购物时自动发送优惠券,强调这类优惠券不是每个用户都有,只有新用户才能领取。”
随后,央视发现不仅是会出现这种情况。在平时点外卖、订酒店、订机票等等消费行为里,都存在着一定的杀熟情况。平台会为新用户提供一些专属的优惠商品和优惠活动,这些活动都是不对老用户展示的。
“区别对待”
记者就这种杀熟的行为咨询了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陈秘书表示:”无论商家做什么推广活动,都要你守法那是你一个底线。如果,商家和平台在举行各类活动的时候,价格不透明不同消费者给予不同的价格时,就涉嫌到杀熟的行为。这种行为从法律的角度上看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目前,我们已经明令禁止损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行为,但仍是有部分商家存在侥幸的心里进行杀熟。我们作为消费者要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在平时网络购物时进行多方面的比价。不仅要对比不同平台的同一商品价格,还要对比新用户和自己购买的价格。只有这样才能够减少平台杀熟现象的发生。
对于平台杀熟的行为,各位网友们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讨论。
擦亮眼睛,理性消费,同时心中始终想着着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屏幕上的东西没准到不了你的手上。
我们在买商品的时候,一定要在多个平台都搜索一下这个商品,这样可以选出价格惠的商品,还有就是利用好搜图这个功能,它可以根据来寻找商品。
我们应该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对于自己不需要的东西要理性消费。
为什么现在上越来越多的出现了仇视电商的情况?你怎么看?
电商,借助互联网边际效应和物流人口税收红利。对实体店铺经济进行猛烈的冲击。导致实体店铺经济惨败。这一部分的利益受损,又不能很好转化成电商的经营者,是仇视电商者之一。
互联网的边际效益,导致信息透明化加剧,信息相对被抹平。
物流,人口的红利,使得电商的成本降低。产品的价格下降。
早期,这对消费者是有利的。
但是,竞争过度导致的内卷,所有人又都是受害者。头部企业进一步放大集中。中小商家更没有活路。
近来,很多人开始认识到,电商,并不一定就让经济活跃。
这一部分人开始担忧。
随着人口红利逐渐降低,商品产业链上的所有人在电商的冲击下,内卷进一步扩大,实际上,电商已经到了一个天花板。
无论是销售成本还是给实体经济造成的冲击,波及到经济的良性运转。
在内卷中失败的,也是电商的仇视者。尤其是各平台的中小卖家。基本上都是陪跑的,陪热闹的,赔本的。
具有某某特色的电商,是一个值得反思商业模式。不见得是好的商业模式。只是特殊时期的一剂市场。是有后遗症的,而且还比较。
因为电商让人失业了,几十个网红富起来了,可是二亿人失业了,工厂被网红打价格战逼得走投无路生产伪劣产品后还是倒闭了!十年电商行业让每个人负债14.3万,经济倒退,而少数网红和平台都是空手套白狼挣的钱都成了首富,开着豪车住着几亿的房子!老穷的连菜都买不起了!小主播几个人吃顿饭都四五万元,看一看电商活的多潇洒!
不是仇视。事实摆在眼前。电商的廉价伴随的是粗制滥造低质产品,充斥市场。电商平台多如牛毛的收费项目,使经营者几乎无利可图。厂家尽量压缩成本所谓薄利多销,实际上市场就那么大,波利是真的多消却未必。造成利润微薄企业发展后劲不足。终钱都跑到了极少数平台老板的手里。这才是经济表面光鲜实则萧条的根本。长此下去前景令人担忧。
因为电商的出现已经干扰很多人的正常生活。而且电商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出现。甚至不择手段。让人反感。
在经济里,我们每一个人都是靠提供一种服务在经济链条里运转。实体店是多层面经营,在每一个环节都实现利益,税收。如果全部扁平化销售,中间环节没有了利润,那么中间环节的劳动者就没有消费实力去购买你的服务。同样,你的市场地萎缩了。你不让别人挣钱,你也同样挣不了钱。经济就会因单一化而运转力萎靡。如同你在商业街开了家咖啡店,因为这里有很多卖东西的实体店。有。你生意好。等这些实体店全关门了。那么谁又来喝你的咖啡。我们都是经济机器中的一个齿轮,缺任何一环,能会有影响。人是生活在现实中的,不是寄生在网络之中。你希望购买的东西越便宜越好,大家都希望如此,那么,你的产品呢?一样不值钱,你也没了收入。
放心吧,不光是实体会仇视电商,今后电商也会仇视电商的。
电商的本质就是信息透明化。实体是服务周围几公里,而电商不受地域限制,本来线下可以养活1000万个个体店。电商只需要100个,就能将量收归于几。别说不可能,看看李佳琦,薇娅,一晚上干100亿多。试问全国连锁的大润发,投入了多少人力物力,养活了多少人? 一晚上能干100亿吗?
100个这样的人,一晚上干1万亿,全国一年gmv才100多万亿吧。
除了生产环节,绝大部分生意都是做的信息,而当信息完全没有的时候,对于人口大国就是一场灾难。
除非人口骤减千百倍,才有可能得到缓解。
因为电商货太多,套路太多,以超低价格吸引买家然后产品太劣质没法使用,还故意让朋友,把自己朋友全都吸进,然后就永远一点点,浪费人的精力和情感,干扰了正常运转秩序
电商破坏了传统的市场,只是少数人富了而处于大多数的实体店人员陷入了贫穷,试想是多数人富了还是少数人富了对有利?电商的兴起也破坏了市场街道的繁华,为什么发达不推祟电商而且加以限制,是有一定道理的。电商给给带来的负面影响早晚会显现出来。所以我认为对电商要限制在一定的规模,不能任其无限制的发展。否则遗害无穷!
就像在我在深圳,沙井一个小村庄,一个门面的月租也就3000左右,如果其他三线,四线城市更便宜,两公婆一个门面完全养活得了自己,投资少,做电商入驻费,技术费广告费都比这个多好几倍了,电商成为了的中间商,当然,你要比起一线城市的中心地段,你肯定说,唉,便宜呀,但是你要考虑到层的大多数老,他们就是像在一线城市住这种小村庄的门店,也就3到5千 一个月,租金,有钱的人当然不在乎,反正我付得起那些费用,但是那些小老呢?
安全问题对电子商务交易双方都有可能造成威胁,卖方(销售者)所面临的安全威胁主要有哪些?
1.系统中心安全性被破坏入侵者冒成合法用户来改变用户数据(如商品送达地址)、解除用户订单或生成虚订单。 2.竞争者的威胁恶意竞争者以他人的名义订购商品,从而了解有关商品的递送状况和货物的库存情况。 3.商业机密的安全客户的有关资料,被竞争者获悉。 4.冒的威胁不诚实的人建立与销售者名字相同的另一个网络来冒销售者。 以虚订单获取他人的机密数据, 比如, 某人想要了解另一人在销售商处的信誉时, 以另一人的名字向销售商订购昂贵的商品, 然后观察销售商的反应。 如销售商认可该订单,说明被观察者的信誉高;否则,说明被观察者的信誉不高。 5.信用的威胁买方提交订单后,不付款
电商专供到底藏了什么猫腻?
同一品牌商生产,也经过授权销售,但存在“低价劣质”等问题
“电商专供”商品背后藏猫腻
专家表示,“电商专供”商品应向消费者明示,并告知消费者商品之间的异
本报讯(杨召奎)实体店的东西太贵,网上搜到同品牌同款商品价格却要便宜很多。但收后,很多人却发现和实体店的有别,这被商家称为“电商专供”款。《工人日报》日前采访发现,“电商专供”商品并非货,但存在“低价劣质”等问题。此外,由于这类商品只在线上销售,消费者很难通过比价获得实惠,同时也被“电商专供”商品耍得团团转。
市民郭女士向消协反映称,有一次在某电商网站购买了某品牌的羊绒保暖衣,促销价格仅为实体店的三折。结果买到手后发现,实体店内的含绒量显示是70%,这款促销产品含绒量只有30%。当她与店主交涉时,人员明确表示,这是“电商专供”款,所以才会打三折。
郭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近年来,很多品牌同时开展线上和线下的销售体系。为了保持价格体系的稳定、维护线上线下渠道的生态平衡,商家将一部分商品作为“电商专供”。这些商品仅仅用于电商渠道销售,并和实体店销售商品刻意作出价格区分,因此价格偏低。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对表示,虽然“电商专供”产品的质量与线下同款有一定距,但“电商专供”产品为同一品牌商生产,也经过授权销售,所以不是货,只是销售的渠道靠互联网。
在业内人士看来,线上线下进行“别定制”与“异定价”,既避开了不同销售渠道间的利润互搏,又满足了互联网消费人群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算得上一举多得。
但注意到,有的商家卖的“电商专供”商品与实体店同款商品在编码、外形上细微不同,消费者不仔细研究,根本分辨不出来;有的商家搞“线上线下两幅面孔”;还有的商家将“电商专供”款混在普通商品中一起销售。不少消费者因为不注意,常常“被套路”。
今年3月,浙江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宁波市消保委通过线上线下不同渠道,购买了40组对比样品,委托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做了检测,结果发现“电商专供”确实有猫腻。比如,不同渠道购买的某款电磁炉,外观、功能标示是一样的。但是拆开以后发现,电磁炉比线下款少了一些电器元件。
宁波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说,线上产品出现“低价劣质”现象,主要原因就在于线上的成本控制。为了体现价格优势,使用尽可能少的成本制造相同款式商品。
对此,曹磊指出,如果“电商专供”商品外观编码与实体店商品完全相同,但质量却有不同,那么此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涉嫌欺诈。
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则对表示,如果卖家卖的是“电商专供”商品,首先必须确保质量合格,符合产品质量要求。其次应该向消费者进行明示,并告知消费者商品之间的异,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让消费者充分了解之后再作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