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村民小组资金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防止基本建设项目超概算,制定了相关规定,下面我给大家分享关于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村级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村级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内容)
村级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村级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内容)
村级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村级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内容)
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条例
章 总则
条 为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发展改革委批准立项的金财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和列入部门预算的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部门项目)。
第三条 工程项目资金开支范围包括:机房建设或改造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软件开发购置费、安全建设费、系统集成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前期工作费、设计费、咨询费、监理费、招标费、培训费以及项目预备费等。
第四条 部门项目资金开支范围包括:机房建设或改造费、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软件开发购置及实施费、安全建设费、测试费、系统集成费、运行维护费、网络租费、会议及培训费、信息购置费、专家评审费、委托费、资料印刷及光盘刻录费等。
第五条 办公厅负责管理部门项目经费;信息网络中心负责管理工程项目经费。
第六条 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专项管理原则。部门项目经费按照《机关本级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财办发[2007]27号)相关规定管理;工程项目由财政安排专项建设经费,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管理。
(二)专款专用原则。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三)预算控制原则。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开支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和年度经费预算执行。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七条 预算编报
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办公厅将信息办审核确定的年度项目编入部门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预算编制遵循的原则是:
(一)按照年度内实际可完成的工作量安排预算;
(二)不突破项目开支范围,遵循和部门规定的经费开支标准;
(三)跨年度支出要分年度纳入预算,年度预算只编报当年支出;
(四)优先动用结余资金。
第八条 预算批复
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后,办公厅将部门项目预算批复结果以
书面形式通知信息办秘书处和部内相关单位;将工程项目预算批复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信息网络中心。各单位必须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不得突破预算规模,不得自行变更资金用途。
第九条 预算调整
如有特殊事项确需调整预算时,应按预算调整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条 预备费的动用
工程项目投资超过批准投资限额的、新增项目需动用预备费的,由信息网络中心提出申请,报信息办审核后,报发展改革委审批。
第三章 资金支付管理
第十一条 办公厅、信息网络中心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根据批准的建设项目和经费预算,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和各项财务 规章制度 ,及时办理财政信息化项目经费用款申报和资金支付手续。
第十二条 财政信息化建设资金支付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项目开发单位或商品劳务提供商按照合同付款的有关规定,向办公厅、信息网络中心提出付款申请。
(二)工程项目的付款申请由信息网络中心负责审核后,按规定办理付款手续。部门项目的付款申请,由办公厅负责会商信息网络中心提出审核意见后,按规定办理付款手续。
第四章 财务决算管理
第十三条 部门项目财务决算,由办公厅根据部门决算的编报要求和规定的报表格式,及时编制决算报表,报上级财务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财务决算分年度决算和竣工决算两部分,由信息网络中心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要求编报,报上级财务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信息网络中心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实施,部内有关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第十六条 在编制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信息网络中心要做好项目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账务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及债权债务的清偿,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
第十七条 部门项目和工程项目财务决算经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形成的所有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办公厅和信息网络中心按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 办公厅和信息网络中心要加强对各项资产的管理,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和调拨手续,建立资产台账制度,设专人进行日常管理,负责资产的使用与维护,定期开展财产清查,及时做好原始记录,严格资产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办公厅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财政信息化项目资金的预算控制,确保项目资金不突破预算,特殊情况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批。
第二十一条 办公厅和监督检查局负责财政信息化项目资金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跟踪检查资金使用方向,确保资金不被挤占、挪用,做到专款专用。
第二十二条 监督检查局要对财政信息化项目资金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在村级资金管理上采取了哪些措施
在村级资金管理上采取的措施是:
一、建立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资源明细帐,明确专人保管,做到帐实相符。每年末进行财产物资清查,做到“帐帐、帐证、帐表、帐物、帐实”五相符。资产损坏、盘盈盘亏时,必须查明原因,明确,及时处理。资产确需要核销时,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征求群众意见,在征得群众同意的基础上,填报核销表报镇分管审核经经管站核准后方可核销。
二、公开公示制度。村组集体经营性资产的经营、收益状况等要通过村(组)务公开公示,定期向村民代表或村民小组全体成员大会报告。村组集体经营性资产的租赁、发包等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竞标进行。
三、确保资产运行安全和效益化制度。村组集体经营性资产要通过公开竞租、公开招标等实现收益的化,通过依法订立合同、依法行使所有权人权益,强化对资产经营者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村组集体资产的运行安全。
四、收益管理制度。村组集体各种经营收益必须按财务制度的规定实行村帐,执行收入上交、支出下拨、严禁坐收坐支和收入不入帐或设立帐外帐,严禁乱支乱用。所有资产收益必须按合同及时收取,不得随意减、缓、免,确因故需减、缓、免的,要当事人出具书面申请经村组干部、群众代表研究决定,并报经管站审定方可减免。对恶意拖欠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追缴,违约合同该终止的要果断终止,该通过法律途径的要及时诉诸法律解决。
五、财务预决算制度。村级财务活动实行管理。每年年初由各村根据自身积累和当年收入状况,坚持以收定支、量入而出、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年度财务。财务经村民大会或村民讨论通过,报镇经管站审核后执行,并及时向全村村民公开。平时要严格执行财务,按序时进度组织收入,定时定项限额确定支出,不得超使用资金。年末各村应根据当年财务执行情况编制财务决算报告,经村民讨论通过,报镇经管站审核备案后,向全体村民公开。对租赁、承包、出让的收入,入帐时必须附有相应的合同书。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支出项目都必须对照年度使用。对确需超方案的支出,事前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并具书面报告报镇主管部门备案。
六、“一事一议”管理制度。对村内“一事一议”、工程项目建设等票据报支时,必须附有工程建设合同书;兴办“一事一议”项目时,要进行公开招标,由群众全程参与监督,保证“一事一议”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工程质量。项目完工后要及时进行财务决算,并将资金筹集使用情况向村民公开。
七、结报帐制度。村级所有财务收支,必须实行日清月结,每月25号至月底为村结报账期限。农民承担的各项承包上交款及各项往来,由村民组长和辅助会计凭清单开票收款,并全额结交村主办会计,隔月不缴,视同挪用公款论处。对各项收入资金,必须先上交报帐,后提付使用。坚持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三权不变的原则。
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1)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①收入管理制度:集体收入按期入账制度;管理制度;代管资金使用审批制度。
②支出管理制度。村(居)集体的所有开支必须取得合理合法的凭证,所有的支出凭证实行会签制度,须有经办人、记账员、村(居)主任签字后,由组织把关签字。
村(居)干部工资及保险费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和办事处相关规定执行,由村(居)上报审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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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①资产清查制度。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②资产台账登记制度。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要按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③资产评估制度。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投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④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投标等事项,同时履行程序。
⑤资产经营制度。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收取的承包费和租赁费等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