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的原理、监管分别是什么啊,,,非常的急啊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第三支付的原理,打个比方吧,设我是一家大型销售机构,我需要做电子商务交易,理论上我支持x家银行的,我就必须在x家银行都开设账户,每天要对x家银行账户内的资金进行对账清算,非常麻烦,而且存在结算周期长(各家银行处理跨行汇款的时间不可定因素太多),手续费不统一,发生退款处理麻烦等问题。实质上过去由于贸易商业经常使用支票,而现在为了快捷方便,发展趋向是越来越多的使用电子支付,所以产生了第三方支付。由一家公司负责去连接各家银行,整合成统一的渠道,直接给到电子商务公司使用,这样电商只需要把账户开在一家银行,就能满足所有的跨行交易。
电商监管是什么意思啊知乎(电商监管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电商监管是什么意思啊知乎(电商监管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监管方一般是银行,银监来监管第三方支付业务。当然有些业务涉及特殊的行业,例如保险,基金,航空等,自然就会涉及到其他的监管机构,例如保监,证监等等。但主要监管方式人行。
跨境电商中的监管场所经营人指的是什么
一般指跨境电子商务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仓储企业。
根据海关《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以上经营人应当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按照海关要求交换电子数据。其中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直购进口或一般出口业务的监管作业场所应按照快递类或者邮递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规范设置。
论述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制度
法律分析:1.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商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
2.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商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
3.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
4.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
法律依据:《中华海关法》 第八条 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必须经或者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解读跨境电商出入境监管模式有哪些解读跨境电商出入境监管模式有哪些问题
现阶段,与跨境电商进出口通关直接相关的监管模式主要有五种,分别是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外仓、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A。
一、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跨境
“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海关监管代码为“9710”。选择该模式出口的企业申报前需要先上传交易电子信息,在网上订单中填写收货人姓名等关键信息,企业提供的物流服务还需要上传物流电子信息。在线支付的订单在交易平成后,可以选择加传其收款信息。企业应通过“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或“互联网+海关”的跨境电商通关服务系统和货物申报系统向海关提交申报数据、传输电子信息。
二、9810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外仓
境内企业先将货物通过跨境物流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购买者模式,海关监管代码为“9810”。该监管方式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包括亚马逊FBA、第三方海外仓以及自建海外仓。但是如果海外仓备货模式按新的此监管方式报关出口,如果货物报关离境但还未销售,则暂不符合出口退税的条件,要等到跨境电商在平台零售后按交易订单来确认销售后申请退税。而且由于该模式由于还未实现销售,若想收汇还得等在平台销售后境内公司才能实现。
三、9610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零售进出口商品,海关监管代码为“9610”。该模式能够化整为零,灵活便捷满足境外消费者需求,具有链路短、成本低、限制少的特点。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应向海关实时传输真实的业务相关电子数据和电子信息,并开放物流实时跟踪等信息共享接口,加强对海关风险防控方面的信息和数据支持,配合海关进行有效管理。
四、1210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适用于进口时仅限经批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该模式的重点在于保税、备货和进口,海关监管代码为“1210”。该监管方式相当于境内企业把生产出的货物存放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的仓库中,即可申请出口退税,之后按照订单由仓库发往境外消费者。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
五、1239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A
国内保税进口分为两种:一是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75号《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前批复的具备保税进口试点的城市,二是新政后开放保税进口业务的其他城市。对于免通关单的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杭州、宁波、青岛、广州、深圳、成都、苏州、合肥、福州、郑州、平潭、、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南昌、武汉、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西安、兰州、厦门、唐山、无锡、威海、珠海、东莞、义乌这37个试点城市继续使用“1210”代码,对于需要提供通关单的其他非试点城市采用新代码“1239”。
1210和1239监管代码适用场景不同,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7号》条解释“1210”监管方式用于进口时仅限经批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1210当时的要求开展区域必须是批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的城市的特殊监管区域,目前获批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的城市只有天津、上海、杭州、宁波、福州、平潭、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等10个。而1239监管代码没有对城市做具体要求,意味着只要“符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两个条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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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监管方式9610到底是个啥
跨境电商监管方式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一线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除外)。
为了方便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通关,自2014年2月10日,海关总署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610”,一种专为跨境电商服务的出口监管模式。
2014年海关总署推出跨境电商出口模式后,由于各种原因全国只有少数口岸在实施。直到2017年3月份开始,全国各个口岸才陆续正式开通“9610”,并用这种“9610”监管模式清关出口货物。
9610模式下的B2C出口流程为国外买家网上购物→订单付款→清单核放→买家收物→汇总申报。在作层面上大致分为5步走。一是数据对接,杭州海关、电子口岸业务备案数据对接。
企业正常走货,将订单、物流等信息上传快速通关;再进行报关,可委托报关行、整理相应资料报关;去外管局然后办理结汇手续;后整理相关材料去国税申请退税。
扩展资料:
海关代码“9610”特点
1、清单核方,汇总申报。21天报一次;
2、所有的产品可以按海关的编码进行规避,真正通关的时候是按照前8位进行归并的;
3、整个系统都是无纸化的,你跟公司的跟招商保税的系统以及招商保税之后的企业端全程的是用接口信息化对接的,所有的资料都可以通过化交互来完成,所以这是一个无纸化的,高效率的报单流程。
等你所有货出口以后,每21天你拿一份报关单,然后就去银行结汇,然后就到外汇管理局,带上你的就去税务局进行退税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跨境电商监管方式9610到底是个啥
haoIDhao LV7
2018-06-26
满意
hanshaky
LV8
2018-06-29
传统B2C出口企业,在物流上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邮政小包、快件等方式,报关主体是邮政或快递公司,该块贸易都没有数据未能纳入海关统计,海关新增的9610代码将跨境电商的监管出来,为了利于规范和监管。
9610模式下的B2C出口流程为国外买家网上购物→订单付款→清单核放→买家收物→汇总申报。在作层面上大致分为5步走。一是数据对接,杭州海关、电子口岸业务备案数据对接;企业正常走货,将订单、物流等信息上传快速通关;再进行报关,可委托报关行、整理相应资料报关;去外管局然后办理结汇手续;后整理相关材料去国税申请退税。
9610:就是俗称的集货模式,一般是在海外仓把已完成订单集中在一起打大包发到国内,入境后申报要拆大包按小包(单个订单包裹)逐个申报,查验放行后转国内快递。
另外还有1210模式
1210:俗称备货模式,作起来比9610要简单的多,商城可以将尚未销售的货物整批发至国内保税物流中心,再进行网上的零售,卖一件,清关一件。
9610
是一种通关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