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个体养殖户是无论开多少票都免税么??
可以的,可以防止一些小问题!您好,很高兴为您解具体如下:答:
养殖户申请农票 农村养殖怎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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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如果购买的不是免税农产品要想抵扣进项税必须要有进项而且是一般纳税人开具的专用。然而免税农产品的抵扣13%则不需要,只需要有普通即可。而且在采购的构成中非免税农产品的应交税额会流转到本环节,免税农产品由于实际上并没有发生纳税,故在本环节不会承担上一环节的税赋,也就是白白扣除里13%的进项税。 免税农产品的范围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 2、“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料、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税法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农机免征。 按照《中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业产品免征。 在这个规定中,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品;从事农业生产是直接从事农业的种植、收割、饲养、捕捞等;自产自销是自己生产,并且用于自己销售的一种行为,而对于通过收购、生产并加工出售的农业产品,则不在免税的行列。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免税的农业产品必须是初级农业产品,即只是通过简单的晒干、腌制、切片等粗略的方式制成的农业产品。如果抵扣就购方自行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可抵扣3%。
水产养殖业免税账务实务作
七、办理工商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在依法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畜禽养殖场必须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随着养殖环保整治力度越来越大,《排污许可证》未来可能成为每个养殖场的必备手续。记从事收购个人养殖好的鱼虾等的企业,一个是可以向税局申请领购农产品收购自己开具,还可以叫养殖户自己开具(向税局申请代开,免税的),这样扩展资料:就有了进项税额(按金额的13%计算进项税)。
在农村,怎样才能申请办养殖场?要满足什么条件?
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手续)你去国土局办理相关的手续就能够申请,首先你自己需要一大笔资金,其次你需要有土地还有各方面的相关流程,你都需要跟进。
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关于养殖方面的做账和税务都挺多的,你可以查查百度百科、文库养殖业财务处理。土地的手续养殖场用地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不能。仅限于在本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具。案。
在农村,如果想要办理养殖场,首先你得是农村户口,然后还要征求村民的同意,因为养殖场有污染。
养殖场开具的普通可以抵扣吗
7、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账务作你要请会计人员做账,做账是一个过程,也是一门学科,并不是一般人能做的,刚开始业务不多,可以请会计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做账。符合规定的“农产品收购、农产品销售”可以抵扣
《关于简并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专用或海关进口增值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免企业所得税,按年收入12万以上个人自主申报个人所得税;税专用缴款书的,以专用或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额为进项税额;
(2)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专用的,以专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或收购的,以农产品销售或收购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所称销售,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政策而开具的普通。
新开养牛企业,不管大牛小牛都是从个人手里购买,没有应该怎样做账?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按11%税率(扣除率)抵扣税额÷11%×(简并税率前的扣除率-11%)个体户开养殖厂,属于免税的,所以做账只4、限于领购的单位和8、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需要收据就可以;
农村养殖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二、专用需要办理土地、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手续的手续。
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入境。一、土地的手续
第二十六条除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养殖场用地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养殖场的选址还需通过规划局的审批。
养殖项目属于易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也是后期申请工商、税务、动检等证件审批时必须的材料。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
三、排污许可证
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要到畜牧局办理,没有这个证件是不能从事养殖业的。该证审批下来后,从事一般畜禽养殖的养殖户就可以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到畜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五、养殖证
《养殖证》是要求海域水产养殖和内陆水域养殖户需要办理的一种证件,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六、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养殖孔雀、竹鼠、野猪、豪猪等野生动物的人越来越多,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需要办理《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陆生动物由林业部门主管,水生动物由渔业部门主管。申请材料主要包括:申请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法人代表、技术人员、养殖场所和设施平面图及文字说明、养殖场所使用权证明、种源合法来源证明、饲养、繁殖技术资料等。
具备了上述所需证件后,养殖户就可以去工商局申请工商登记,办理营业执照。
八、备案手续
养殖户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
二、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
(一)
(二)
(三)
三、简化程序,及时提供用地
(一)
(二)
(三)
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参考资料: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自然资源部
向外省收购的农产品可以开农产品收购吗
6、受托加工单位以委托方名义收购免税农产品时,不得开具委托方向税务机关领购的收购。根据《中华办法》第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 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入境。
所以, 公司在跨省收购农产品时,不能将本公司所领购的收购带到外省使用。如果企业需要长期异地购入农场品,企业只要凭所在地国税机关的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向收购地国税机关提供担保后,可以向收购地国税机关申请领购可用于抵扣税款的农产品收购。
根据《中华办法》(中华令第587号)第二十五条规定,除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扩展资料应注意如下事项:
1、农产品收购仅限于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列举的免税农产品时使用。
2、收购单位开具收购时,应按规定时限、号码顺序逐笔通过网络开票平台进行开具,准确记录出售人的姓名、详细地址,同时在备注栏注明出售人的号码(收购金额在100元以下的,可以免填号码)和联系电话,不得按多个出售人汇总开具。
3、收购开具价款为支付给农业生产者的农产品实际收购价。不包括运费、收购人员工资、行政性收费、罚款、其它收购费用等价外支出。
4、以支付收购价款的,收款人应在收购上签名;以支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付款的,收款方必须与出售方名称一致。
5、收购仅限在我县范围内开具,不得携带空白收购跨地区使用。需出县收购农产品的,须向我局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再向收购地国税机关申请领购收购进行开具。
7、省级以上(含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收购免税农产品开具收购按以上规定确有困难的,经县国税局批准,可按以下方法办理:
①收购可在浙江省范围内开具;
②收购金额在5000元以下或向农村种植、养殖大户收购自产免税农产品且有购销合同的,可免填号码;
③农民自产农产品联合投售的,可以按批开具收购,可只填主要投售人号码。
不可以,农产品收购不可以跨区域使用。
据《关于修改<中华办法>的决定》(令第587号)第二十六条规定,除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
《中华办法》
第二十五条 除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的办法。
参考资料:
根据《中华办法》第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 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入境。
所以, 公司在跨省收购农产品时,不能将本公司所领购的收购带到外省使用。如果企业需要长期异地购入农场品,企业只要凭所在地国税机关的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向收购地国税机关提供担保后,可以向收购地国税机关申请领购可用于抵扣税款的农产品收购。
扩展资料
开票规定
一、普通的开具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2、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5、开具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和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领购簿和;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4)营业税改征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不得开具专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
4、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和个人;
6、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根据《中华办法》第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 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 禁止携带、邮寄或者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运输空白入境。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农产品收购不允许跨区使用。 所以,仅限于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如果您企业长期异地收购,可以在收购地成立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认定,按规定领购、使用当地。
一般农产品都是属于个体,他们要开具也是找相关的人员机构开的。只要你吧多余的税点支付,开票不是问题。我们养鸡,就这这样处理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肯定是可以的,只要是交易产生。在正规厂店都是可以的。
不可以!仅限于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如果是向农民收购,可以让他去税务局。
畜牧申请项目需要哪些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建设养殖场要办的手续:
1.土地的手续
养殖场用地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养殖场的选址还需通过规划局的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手续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养殖项目属于易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也是后期申请工商、税务、动检等证件审批时必须的材料。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
3.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在建设养殖场时一定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看。
4.养(四)殖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养殖证》是要求海域水产养殖和内陆水域养殖户需要办理的证件;而对于驯养繁殖可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时,一定要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5.办理工商登记、办好备案手续
证件齐全后养殖户需要去工商局申请工商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