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发现相关违法建设项目多少个?
经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对京津冀三地初步排查,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2799个、棚数3.6675万个,涉及土地面积9869亩,集中分布在京津的郊区县和河北省涿州、大厂、广阳、安次、宣化等环京市县区,购买者70%以上是城市居民。京津冀“大棚房”主要有三种表现形态:一是在农业园区或耕地上直接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房;三是违规改扩建大棚看护房。
河北省农业综合大棚房 河北省农业综合大棚房管理办法
河北省农业综合大棚房 河北省农业综合大棚房管理办法
河北省农业综合大棚房 河北省农业综合大棚房管理办法
截至目前,京津冀三省(市)已拆除或整改“大棚房”项目1854个、棚数3.01万个,涉及土地面积2697亩。但通过全国性初步排查,发现其他省份也有“大棚房”问题,主要分布在济南、郑州、西安、长春、、青岛、潍坊等北方城市周边。初步排查还发现不少地区存在流转农村土地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问题,表现形式多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名,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违法占地建设住宿餐饮、休闲旅游等经营性场所。
“大棚房”占用的土地70%是耕地,其中也有基本农田。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如不及时制止,将对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造成重大冲击,背离农业扶持政策的初衷,有些还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专项行动安排,8月为准备阶段,9—10月为排查清理及调研督导阶段,11—12月为完善政策及查处纠正阶段,12月为工作总结及完善监管阶段。根据部署,两部将强化联合督导,对部分重点地区清理排查及查处整改情况开展实地抽查核实,对地方有关部门在清查整治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将采取措施严肃处理,对发现弄虚作、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进行约谈,并适时组织公开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件。
大棚房如何界定
大棚房是以农业大棚为名进行非农业建设,属违法建设,承租方建蔬菜大棚时,在旁边和内部建设“配套用房”,被俗称为"大棚别墅”、“大棚房”。“大棚房”认定标准: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以自然资源部的认定标准为标准,对“大棚房”问题进行认定。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进行建设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等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超标准,其至讳法讳规改变性质用涂,进行件宅类经营性开发四、其他情形主要包括:1、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用地面积超过规定标准和用途的。2、与大棚不相连的“看护房”。
大棚房如何界定
大棚房是指一些工商企业、个人及组织借建农业设施或农业园区之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甚至基本农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其本质是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改变农业生产功能,就是触碰耕地保护红线和农地非农化。
值得注意的是,“大棚房”建设类型存在地区异,主要包括三类:
类是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设施等;
第二类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第三类是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其中,前两类问题是清理整治的重点,必须坚决整治整改。
第三类情况复杂,需要区分情况,分类处置,对面积超标并改变农业生产用途的,也必须坚决整治整改。
法律依据:
《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二、清理整治范围
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设施等。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全国如何整治大棚房?
8月21日为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蔓延势头,切实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将在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
记者21日从自然资源部媒体吹风会上获悉,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已对京津冀地区农业大棚改建“私家庄园”(俗称“大棚房”)问题开展联合督察并部署全国性初步排查。根据安排,8月为准备阶段,9至10月为排查清理及调研督导阶段,11至12月为完善政策及查处纠正阶段,12月为工作总结及完善监管阶段。省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对市、县开展督促指导和抽查核实。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将同步开展专项督察。两部门将强化联合督导,对部分重点地区清理排查及查处整改情况开展实地抽查核实,对地方有关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严肃处理。
据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负责人马素兰介绍,通过对京津冀三地初步排查,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2799个、棚数3.6675万个,涉及土地面积9869亩,集中分布在京津的郊区县和河北省涿州、大厂、广阳、安次、宣化等环京市县,购买者70%以上是城市居民。京津冀“大棚房”主要有三种表现形态:在农业园区或耕地上直接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房;违规改扩建大棚看护房。“大棚房”占用土地70%是耕地,其中也有基本农田,如不及时制止,将对耕地造成重大冲击,背离农业扶持政策的初衷,有些还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马素兰说,全国性初步排查发现,其他省份也有“大棚房”问题,主要分布在济南、郑州、西安、长春、、青岛、潍坊等北方城市周边。不少地区还存在流转农村土地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问题,多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名,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违法占地建设住宿餐饮、休闲旅游等经营性场所。
来源日报
全国各地区将限期整改拆除!
知识扩展1:被整治的“大棚房”都包含哪些呢?
其实“大棚房”就是一些地方工商企业或个人,借建农业大棚之名,违法建的“农家乐、私家庄园”等非农业设施。具体整治范围包括:
1、别墅、休闲度设施:在各类农业园区占用耕地上建设的此类非农业设施。以温室大棚为旗号,实则在内部建造豪华别墅度村、农家乐、餐饮、商业等设施,并以此盈利。
2、商品住宅:农业大棚建农村住宅,租赁给周末出来度或周边打工人员。
3、小工厂、小作坊:农业大棚是用来种植农作物的,却有很多人私自改建成小工厂、小作坊,用蔬菜大棚的外衣来掩饰加工厂生产的事实。
知识扩展2:出现这样的问题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个人:出现这样问题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如达到刑罚量刑标准的,处5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公务人员:出现这样问题以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定罪处罚,处3年以下或者拘役;致使或者集体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
提倡农旅结合 农民辛苦钱直接挖机挖光
在大棚房院里做草帘子加工可以吗?谢谢!
大棚房是什么意思?怎么建不违法?什么时候开始发起整治?
就是一些企业通过违规占用土地的方式来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任何的大棚房都是违法的,所以不可能有不违法的建造方式。从好几年前就已经开始整治了,但是整治的效果并不是特别好。
大棚房就是农民搭建的一些简单房子,用来种植水果,蔬菜,在搭建大棚房的时候,一定要和村里的干部申请不可以自己随意搭建
指的就是一些温室大棚。要注意土地的使用特征,如果是农田,那么就不可以建。在2018年的时候就已经发起整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