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处罚
有关电商法的处罚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罚,根据《中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处罚将处以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电商异地经营,会有什么处罚?
电商异地经营,会有什么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实施了虚或者误导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侵害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中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商品进行虚或者误导性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交易等方法对其他经营者进行虚或者误导性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电商异地经营会有什么处罚
法律主观:
异地经营的处罚有: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在其登记住所以外地域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
法律客观:
《中华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条 对有下列行为的企业和经营单位,登记主管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 (一)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电商三无产品怎么处罚
法律主观:
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以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第五十一条生产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的,吊销营业执照。第五十二条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法律客观:
《中华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