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电商费退回流程是什么。
以钱抵钱的房产电商费来源于电商平台,故被取名为“电商费”。
以钱抵钱的房产电商费退回流程是什么
以钱抵钱的房产电商费退回流程是什么
从表面上看是“以钱抵钱”,类似于生活中使用的优惠券,实则是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提高中介费,甚至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变相涨价的一种促销手段。
关于电商费的退还问题,具体要看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着因果关系。
如果说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合同已经撤销或者要解除,那么认为电商费用是可以一并要求退还。按照电商平台退款流程申请即可。
本条内容来源于:建筑工业出版社《装修设计与施工手册》
退电商费怎么办
我之前有一个退电商费的案子,我们是和开发商调解结案了,但有的人不同意调解,就继续诉讼了,后来我想起来这个事儿,就查了一下那个项目的判决,发现销售公司、装修公司、开发商四个公司承担了连带,共同返还电商款,这个项目本身钱也都在退,只不过有的人诉到,开发商就优先处理了,后来也有人咨询过我这个案子,也通过诉讼解决了。
今天下午跟开发商的法务聊到电商款的问题,我说起这个事情,他说他们合作的项目也是这么判决的,承担连带,支持退电商款,听起来的退电商款的形势一片大好呢,但我没查其他判决情况,有兴趣退的人可以自己查一查所在项目退款诉讼情况。
这对购房人太有利了,虽然很多电商款都是收取的,但如果有他们承认的证据那就有机会退回来,有退电商费需求的业主可以抓紧行动了。
电商款有各种各样的叫法,主要的特征就是优惠,类似三万抵五万这种说法,什么叫法都有:电商费、团购优惠费、信息等等都有可能,反正意思是你交小钱省大钱,但实际是什么样子就不知道了,是销售公司把房价太高了还是真的抵扣了,就得到时候查一查落实一下,天津倒是有专门的规定,没有抵扣就可以退,但收的不打条就很麻烦。
所以提两个建议吧,收的必须打条,不打条也必须录音,当然了,别给,哪怕是转到销售的个人账户,也比强很多,只要有痕迹,就好证明了。
买新房计算首付款后还要加上什么电商费30000是怎么回事?这合理吗?
也就是一种开发商的促销手段,其实没多大花头,开发商把原本要降的价格以电商的形式降价了,而买房者存到电商的钱就给到了电商,当开发商的广告费用,这样开发商不花一分钱打广告又降价,电商也有了利润,掏钱的还是买房子的人。
这是一种开发商外包给电商销售的形势,一般收取的费用和买房的优惠政策是绑定的。
电商是多出来的钱,故意提高表价3万再收1万快的电商费。
扩展资料: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
第二十八条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九条商品房销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规范新建商品房销售环节律师和网络营销等收费行为通知
百度百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购房除了房款以外收取的电商费合法吗
合法。
开发商为促进房屋销售,营销过程中会存在与电商平台合作,推出团购项目,采用“以钱抵钱”的模式,如“付1万抵3万”“付3万抵8万”等优惠措施来吸引潜在购房者。有时这笔费用会开发商收取,然后再支付给相应费用给中介方,也有开发商不收取,直接由合作方收取,合作方采取会员电商费的形式收取。在行业惯例里将上述费用统称为——电商费。
实践中经常会存在购房者诉讼索要电商费的情形:有的是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约合同,退还电商费,也有的是购房者在房屋买卖合同已履行完毕时,要求退还电商费。对于上述两种诉讼退电商费情形,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商直接收取电商费,或者中介机构的收款行为被认定为表见(如中介机构与购房者无中介服务协议,收据,且收款行为又在开发商售楼处),则可能会判决开发商承担退款。
买房子交电商费可以退回来吗
法律分析:交了电商费是可以要回来的。电商费的收取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以钱抵钱”的房产电商费来源于电商平台,故也被取名为电商费。这实际上是房产中介提高中介费甚至成为开发商变相涨价的手段。
法律依据:《中华民法典》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百零八条 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