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附加值是什么单位 2021跨境电商扶持政策有哪些


讲解跨境电商的出口退税怎么做(电商出口退税流程)

跨境电商B2C卖家哪些情形可以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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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附加值是什么单位 2021跨境电商扶持政策有哪些


对通过一般贸易交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可以按规定办理退税,目前跨境电商卖家适用的情形可包括:

●海外仓头程发货

●FBA头程发货

●快递发货

跨境电商企业出口退税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消费税退税政策:

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资格认定;

出口货物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一致;

出口货物在退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

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的专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且上述凭证有关内容与出口货物报关单有关内容相匹配。

出口退税需准备的材料、资格、形式与流程

出口到退税基本流程图:

与供应商确认好需要出口商品的名称、数量

——跟供应商开具的到位时间——准备出口货物的资料——报关出口——出口退税的备案申报——审核——税款退付、退税清算

备注:准备出口货物的报关资料有:报关合同、商业、装单箱资料、电子档报关草单、委托报关的还需要一份委托报关书。

出口退税需要以下资料,包括采购合同,采购专用,装箱单,报关委托书,报关单,销售合同,出口,形式以及物流提运单以及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如果产品需要商检的话,还需要提品的商检单。

扩展阅读:出口退税的原则

1、公平税负原则

为了保证各国商品在参与贸易时能够公平竞争,消除因各国税收政策不同,造成的出口货物税收含量异,要求各国按照惯例,退还已征收的出口货物间接税,以促进贸易的发展。

2、零税率原则

征多少,退多少。利用退税率来实现宏观调控目标,如调控产业结构设定低退税率来限制低附加值的产品出口,设定高退税率来鼓励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所以,尽管零税率那退税率应该全部是17%,还要设置不同档次的退税率。的退税率不一定等于税率,出口退税率有17%、14%、13%、11%、9%等几档,是为了通过退税率来控制出口的原因。鼓励出口,退税率就高点,控制出口,退税率就低点。退税率为0,就是不免不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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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一下跨境电商?

跨境电商是不同的交易双方,借助互联网渠道完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商业活动。具体来说,即通过速卖通、亚马逊等电商平台实现商品展示、买卖双方沟通协商、意见达成一致、买家依约付款、卖家依约发货等一系列买卖行为。

从进出口方向分为:进口跨境电商和出口跨境电商。

从交易模式分为:B2B跨境电商和B2C跨境电商。

国内B2C进出口跨境电商平台分类

B2C进口跨境电商:天猫、苏宁海外购、京东全球购、考拉、聚美极速免税店、唯品会全球特卖等

B2C出口跨境电商:亚马逊、eBay、速卖通、wish、lazada、shopee等

网络是一个没有边界的媒介体,具有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征。依附于网络发生的跨境电子商务也因此具有了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性。电子商务与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其一个重要特点在于电子商务是一种无边界交易,丧失了传统交易所具有的地理因素。互联网用户不需要考虑跨越国界就可以把产品尤其是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提交到市场。网络的全球性特征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信息的程度的共享,消极影响是用户必须面临因文化、和法律的不同而产生的风险。

在国内市场趋于饱满的情况下,跨境电商出口贸易,是企业转型不错的选择,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跨境电商贸易相比于传统贸易优势是什么?

好学微客告诉你,跨境贸易有诸多优势,首先是交易范围的全球性。跨境电子商务与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其中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跨境电子商务冲破了间的障碍,化解了传统交易所具有的地理因素限制,实现了无国界贸易,引起世界经济贸易巨大变革。同时,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范围的全球性使得企业可以直接面对全球消费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和把握市场需求和流行趋势,从而可以不断改进设计,提高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其次是信息交流的即时性。在跨境电子商务中,贸易双方可以即时进行信息交流,无论实际时空距离远近,一方发送信息与另一方接收信息几乎是同时的,下单、付款都在瞬间完成。对于音像制品、软件等某些数字化产品的交易,订货、付款、交货等环节都可以即时清结。这种信息交流的即时性,能够拓展市场边界,大大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企业间的互利共赢。

另外贸易渠道的便捷性。跨境电子商务省去了传统跨境贸易的很多中间环节,增强了跨境贸易的便捷性,有利于中小企业开展跨境贸易。跨境电子商务降低了从事跨境贸易的门槛,使得过去复杂、专业甚至带有某种神秘色彩的贸易变得简化、透明,降低了交易成本,缩短运营周期,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了直接面向国外买家的营销渠道,已经成为外贸的重要增长点,是“制造”走向世界的一个重要平台。

跨境电商如何做市场调研和市场定位?

随着跨境电商行业的不断壮大,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到跨境电商当中,对于有电商经验的人来说,做起跨境电商来说自然是轻车熟路,可对于刚开始接触跨境电商的人来说,首先应该怎么做呢?

我们都知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做跨境电商也一样,在做之前我们需要去好好了解我们的消费群体,去吃透市场的行情,这样做起来才有方向。

所以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做市场调研并找好市场定位。

下面我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市场调研和定位应该怎么做。

市场调研:市场调研的目的是为了让我们更好的了解市场,帮助产品更好的销售,所以我们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去了解目标的物价水平,和自身产品在当地的价格水平等。

因为我们只有了解到当地市场行情才能更好地给自己的产品定价。同时我们还需要去了解目标国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喜好等。

通过对国外市场的调研,我们从中可以得知自身产品在海外是否具有优势?是否对海外消费者有吸引力?同时可以对自身产品进行优化。

具体的调研方式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多看多分析国外各大零售网站,从中了解各个平台的规则,和海外消费者的消费习惯等。

2、去国外考察,去自己目标感受当地的氛围民俗等等。

3、多和外国人沟通,可以从他们口中得知国外消费者的喜好等。

4、可以去国外网站上看同类型产品,看看他们的价格、质量、评价等等,从而可以去分析不足来进行优化超越。

5、分析受国外消费者喜爱商品的特点和共性,从而去了解消费者需求,有助于我们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去进行分析。

市场定位:市场定位的目的就是帮助自身产品找到好方向。由于我们长期生活在国内,对海外市场的一无所知,所以有了之前的市场调研,对于产品的市场定位就有了很大的帮助。

在我们给产品定位时,一定要细分好市场,避免和其他店铺产品同质化,找到合理的定位。

通常我们给产品定位时,可以分为三步:

一、从细分市场入手,找到自己精准的目标人群,然后拿出他们需要的产品,同时,店铺装修也要专业化,给客户一个舒服可信的体验感。

二、通过短时间的沉淀,看产品是否符合消费者们的需求,让市场来检验我们的产品,然后通过得到的数据、销量、评价等方面对产品进行优化,来调整自己的定位。

三、通过以上两个步骤后,我们从中选出受市场消费者欢迎的产品,来进行不断调整,紧跟消费者的步伐。

后,我想说的是,我们既然找准了方向和定位,同时也要找到自己产品的优势,进而打造成一个品牌,之后就可以不断地增加产品的附加值,为自己创造更大的利润。

跨境电商税收政策汇总

根据海关总署统计,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1.69万亿元,增长了31.1%,其中出口1.12万亿元,增长40.1%,进口0.57万亿元,增长16.5%。即使在肆虐经济低迷的2020年,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也逆势蓬勃发展。近年来多部委陆续出台一系列的税收政策,体现了对跨境电商业规范发展的鼓励与重视。我们对与跨境电商相关的税收政策进行了分类梳理,供读者参考。

一、跨境出口税收政策

1、 全国性政策

、于2013年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6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明确不予出口退(免)税或免税的货物除外),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适用、消费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

适用退(免)税政策适用免税政策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已办理税务登记出口货物1、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一致

2、出口货物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取得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购进货物凭证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的专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分割单)或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且上述凭证有关内容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有关内容相匹配购进出口货物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和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不适用上述退(免)税、免税政策。

2、 综试区政策

综试区即经批准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性质的先行先试的城市区域。2015年3月,正式设立(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为杭州综试区专门发布《关于(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出口货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43号),规定对在(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单一窗口”平台登记备案且注册在杭州市的企业,出口未取得合法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在2016年12月31日前试行免税政策:

(1) 出口货物纳入(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单一窗口”平台监管;

(2) 出口企业在“单一窗口”平台如实登记其购进货物的销售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销售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等进货信息。

截至2018年,共批准包括、上海、深圳海口在内的3批共35个综试区,、、、海关总署联合发布适用于所有综试区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以出口商品申报清单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对经批准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规定条件的,试行、消费税免税政策。相较于全国适用的免税政策,综试区政策细化了对企业的平台登记要求,但对于出口货物和购进货物凭证的要求大幅放宽。

全国适用免税政策综试区适用免税政策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出口货物取得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1、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

2、不属于和根据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购进货物凭证购进出口货物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截至目前,已经批准包括芜湖、福州、雄安新区、安庆、延安、在内的5批共计105个综试区。

随着对跨境电商扶持政策的不断加码, 于2019年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9年第36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企业应准确核算收入总额,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

(1) 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货物日期、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的;

(2) 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的;

(3) 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其、消费税享受免税政策的。

36号公告同时规定,综试区内实行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取得的收入属于《中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免税收入的,可享受免税收入优惠政策。

根据上述规定,设某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2020年应税收入总额为2000万,按照4%的应税所得率核定的应税所得就是80万,根据规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则其实际承担的所得税为4万元,实际所得税税负率仅为2‰。

二、跨境进口税收政策

、海关总署、于2016年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规定:

1、 自2016年4月8日起,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方式从其他或地区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以下商品,单次交易限值为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4) 所有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能够实现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三单”比对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5) 未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但快递、邮政企业能够统一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不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个人物品以及无法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现行规定执行。

2、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退货的,可申请退税,并相应调整个人年度交易总额。

3、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购买人(订购人)的身份信息应进行认证;未进行认证的,购买人(订购人)身份信息应与付款人一致。

4、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消费税,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2018年,、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8〕49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单次交易限值从2000元提高至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从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三、行邮税

行邮税即进境物品进口税,是对进境物品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合并。这并非是针对跨境电商的新政策,因跨境电商实务中常有以行邮方式处理跨境商品,在此一并介绍。

行邮税的纳税义务人为携带物品进境的入境人员、进境邮递物品的收件人以及以其他方式进口物品的收件人,纳税义务人可以自行办理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纳税手续。

海关应当按照《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及海关总署制定的《中华进境物品归类表》、《中华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对进境物品进行归类、确定完税价格和确定适用税率,进口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税税率。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或收据,并承担相关。

2019年4月8日,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通知,自4月9日起,调降对个人携带进境的行李和邮递物品征收的行邮税税率,对食品、品等的税率由15%调降为13%,并将税目1“品”的注释修改为“对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的进口品(目前包括抗癌和罕见病) ”,按照货物税率征税;对纺织品、电器等由25%降为20%,对第三档贵重物品税率保持50%不变。

行邮税的免税和适用政策按照个人邮寄进境和进境携带进行区分。根据2010年第43号海关总署公告,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寄自或寄往其它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根据2010年第54号海关总署公告,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进境旅客持进出境有效证件和搭乘公共运输交通工具的凭证,未搭乘公共运输交通工具的进境旅客持进出境有效证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在维持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免税限额不变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

2020年8月5日,、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不再执行20种商品停止减免税规定的公告》(2020年第36号),自该日起,进境旅客携带20种商品范围内的物品进境,也可以在规定的限值内予以免税了。

由于行邮税是海关针对个人进出境物品实施的监管政策,跨境电商在采用该种方式的时候需要对其违规风险予以充分关注。

跨境电商总结(一)

一、 跨境常识类

1.1跨境电商和传统电商的区别?

传统的电商,其交易买卖双方一般属于一个,即国内的商家卖家在线销售给国内的买家;而跨境电商是不同国别或关境地区间的买卖双方进行的交易,从业务模式上简单来看,多了物流、出入境清关、结算等业务。

Q:进口贸易商,从国外进口商品到本国,通过电商模式卖给国内消费者,算是跨境电商吗?

A:严格来说,这不算跨境电商,因为其中虽然也牵涉到进口业务,但是其电商模式是在国内买卖双方之间进行的,并没有“跨境”,这只能算是进口商品电商。

1.2跨境电商出口和进口的区别

出口电商:就是国内个人或者公司,在eBay、Amazon等平台上面卖东西,国内发货或者把货运到国外让国外公司帮发货。说白了就是在国外版的淘宝上卖东西。

进口电商:就是海外。就是某宝上一搜“美国”、“日本”出来一堆的人,他们或是人在国外,或是有在海外仓注册帐号可以转运。

1.3跨境电商平台有哪些?

1、B2C跨境电商平台。

eBay、亚马逊、速卖通、Wish、兰亭集势、敦煌;

2、进口跨境电商平台。

洋码头、天猫、苏宁云商海外购、考拉海购、顺丰海淘;

3、本土化跨境电商平台。

Prminister法国乐天、Paytm、Flip印度、Walmart沃尔玛、Yandex、Newegg美国新蛋网、Trademe新西兰、Mercadolivre美兰卡巴西...

4、B2B跨境电商平台.

亚马逊VE/VC(VendorExpress)/Central平台,阿里巴巴站.

1.4.跨境电商出口行业主要模式

1、B2C模式,即企业通过互联网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新型的购物环境——网上商店,消费者通过网络在网上购物、在网上支付。

2、B2B模式,指商家与商家建立的商业关系。是指企业对企业之间的营销关系,它将企业内部网,通过B2B网站与客户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网络的快速反应,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从而促进企业的业务发展.

二、跨境物流常识

2.1.跨境物流主要有哪些?

1、邮政包裹类:这是覆盖广、费用的一种渠道,但是时效性,耗时是快递的两三倍以上,容易丢件。是目前主流的跨境电商出口发货方式。

2、小包+类:也属于邮政渠道下,比一般邮政实效更好,大约4-10天可以收物。

3、快递类:的缺点是“贵”,的优点是“快”和可靠性安全性高,可以全程跟踪。通常只有在国外客户对时效性要求很高、货物价值比较高的情况下才选择快递。例如通过UPS寄送到美国的包裹,快可在48小时内到达。

4、一般快递渠道(邮政EMS顺丰四通一达等),费用成本要比UPS、DHL、联邦快递等快递巨头低一些,时效性、可靠性稍逊,通关能力较强,尤其是邮政EMS。顺丰、四通一达所能到达的(地区)不够广泛,EMS依托邮政渠道,覆盖面较广,EMS可以直达全球60多个,费用相对四大快递巨头要低。此外,境内的出关能力很强,到达是2-3天,到则要5-7天左右。

5、专线类:出口跨境专线物流一般是通过空运先发到海外,再通过合作的物流公司、快递公司等,进行目的国“门到门”派送。专线物流的特点是先把不同客户、零散的货物集中起来,合并成一票大货,再发空运,到了目的国(地区)再拆分、派送。这样通过规模优势可以有效降低空运成本。因此,其价格一般比商业快递低。在时效上,专线物流稍慢于商业快递,但比邮政包裹快很多。市面上普遍的专线物品是美国专线、专线、澳洲专线、专线等。也有不少物流公司推出了中东专线、南美专线、南非专线等。

6、仓储+物流服务类:海外仓包括边境仓(头程运输+本地派送)。

海外仓是随着跨境电商的兴起,而发展出来的一种崭新的物流模式。海外仓模式有三个部分:头程运输(比较典型的是FBA头程)、仓储管理和本地派送。

头程运输:即商家通过海运、空运、陆运或者联运将商品运送至海外仓库。仓储管理:商家通过物流信息系统,远程作海外仓储货物,实时管理库存。

本地配送:海外仓储中心根据订单信息,通过当地邮政或快递将商品配送给客户。

海外仓的优势是时效性强(相当于国内快递),客户体验好。但是也存在由于销售预测不准、市场变化导致库存积压或缺货,库存风险不容小觑。

2.2.卖家如何选择物流?

对于跨境电商的卖家来说,接到订单后首先要考虑的是应该选择什么样的物流方式将产品配送给海外客户,物流的选择一般从三个方面来考虑:速度、价格、清关能力。

总结来说,从价格上考虑,邮政包裹,专线次之,快递;从速度上考虑,邮政慢,专线次之,快递快;从清关能力考虑,取决于承运商提供的服务。

对卖家来说,选择物流,首先应该从产品的特点(尺寸、安全性、通关便利性)来考虑。比如大件不适合邮政包裹,更适合海外仓储。

其次,根据淡旺季灵活调整。例如在淡季采用邮政小包降低成本,在旺季可以选择新加坡邮政或者邮政提高时效性。

2.3.什么是海关?

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基本任务是出入境监管、征税、打私、统计,对外承担税收征管、通关监管、保税监管、进出口统计、海关稽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打击、口岸管理等主要职责。

2.4.什么是通关?

即结关、清关,是指进口货物、出口货物和转运货物进入一国海关关境或国境必须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规定的各项手续,履行各项法规规定的义务;只有在履行各项义务,办理海关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手续后,货物才能放行,放行完毕叫通关。货主或申报人才能提货。

2.5.什么是出口退税?

即出口货物退/免税,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

2.6.什么是体积重量和计费重量?

体积重量是根据货物的尺寸(实际体积)按照一定的折算系数计算得来的。不同的运输方式折算系数不同,如空运的折算系统一般是1:167,即一立方米约等于167千克,海运的折算系数一般是1:500或1:1000,即一立方米等于500千克或1000千克。

计算体积重量的目的是为了与实际重量做比较。如果体积重量大于实际重量,那么就按照体积重量计收运费;如果实际重量大于体积重量,则根据实际重量计收运费。

计费重量用于计算运费的重量。计费重量可能是实际重量,也可能是体积重量。如果实际重量大于体积重量,则计费重量=实际重量;如果体积重量大于实际重量,则计费重量=体积重量。

总之,计费重量要么是实际重量,要么是体积重量,计费重量=实际重量VS体积重量,哪个大就用哪个计算运输费用。

2.8.什么是泡货?

泡货也说做抛货,通俗的讲就是轻货。体积重量>实际重量即定为泡货。

A:实际重量(KG),B:体积重量=长宽高/6000CM(标准是长宽高/5000CM,每个物流承运商计算抛货的体积参数不同)

如果A>B那就不是泡货,反之就是泡货了

2.9.运费计算方式?

一般按照区域(区域或者邮编区域)和重量(重量段者单价计费).邮编和都会有分区,计费重量会有小计费单位或者取整等情况.

运费=计费单价计费重量+附加费用(附件费用可能是超重,超体积,或者偏远,二次派送等)

其他的物流问题

1.签名问题

签名服务是指有明确的客户签收的快递服务,挂号的物流方式一般快递在没人的情况会放在客户家门口或者通知客户去邮局等地方收件.签名类似于国内邮局的挂号信,需要有人签名确认收件,并且可以查看到签收的.

2.二次派送费用

客户次派送的时候没有人签收.可能再次派送需要收取费用,这个根据客户选择的物流方式不同.不是所有物流方式都需要支付.

3.超长费用

有存在单边超长,或者多边加起超长.有些物流规定单边不能超过0.8m或者长宽加起来不能超过1.2m或者长宽高加起来不能超过1.2m等.

4.形式

有些物流方式需要客户提供形式,形式是一种提供给物流的,主要包含收件人,发件人,产品内容和申报价值等.

5.物流单号更换

有些物流方式从承运商可能先拿到的是一个转运单号,到了国外部分(或者下一个承运商那里)单号进行了变更,所以存在转运单号情况.或者物流订单由规则的截取(可以参考ERP内标记发货规则内,标记类型)

6.线上物流和线下物流

有些平台需要使用平台认证的物流方式,并且需要使用物流相应的销售账号获取对应的物流运单.物流账号和平台销售账号有绑定关联.

例如eBay规定收货为美国的订单,需要使用EUB或者比EUB更好的服务.

AliExpress也有相应的规定需要使用速邮宝之类的服务.

有些平台只对于物流有要求,但是并不一定需要使用销售账号获取运单,可以在线购买,但是也以使用认证的包裹.

类似于Wish规定非挂号的物流方式只接受wish邮政或者认证的承运商物流.

跨境电商交税是超出部分交吗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不是的。

1、进口关税。进口关税是一国海关对进口货物和物品征收的关税,亚马逊卖家是目标国在销售商品之前必须向海关缴纳的税金,包括货物本身的货物值和运费,不能退还。税率范围可能是0%-20%,不同和不同商品的进口关税率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安排税务,请尽可能在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购买此商品。

2、进口。进口是指在进口环节征收的,是流转税的一种。与一般不同,生产、批发、零售等增值额是应纳税的,进口是对进口环节的增值额特别征税的。亚马逊卖家在当局缴纳进口后发生销售行为,实际缴纳的可以扣除该货物的进口(额税)。

3流转税/(GST)。是商品销售后要缴纳的税金。是商品(包括应税劳务)在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标准征收的流动税。在计税原则中,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不同部分的附加值或商品附加值征收的流动税。实行高价外税。也就是说,消费者承担,有附加值才征税,没有附加值就不征税。

4、所得税。所得税是指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各种收入征收的一种税。一般分为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根据实际经营利益调整后,乘以不同的所得税率交税,电商销售者应根据不同的主体性质(个人或企业)在目标国或本国缴纳相应的所得税。与不同,所得税除了扣除商品本身的成本外,还要扣除成本后才交税,费用包括工资、日常支出等。这是跨境电商需要关注的对跨境税收的基本理解,此外,跨境电商需要了解本国与对象国之间的贸易协定、税收协定等,在跨境贸易中有不同的考虑。这样可以限度地降低关税。另外,根据其他税收协定,跨境电商需要向本国缴纳所得税时,可以根据已向目标国缴纳所得税后的额补充税收,理解税收协定的本质是企业或个人不需要在国内外受到双重征税,需要充分利用扣除政策。此后,电商企业要对股权结构、资金分配、税务规定和做作业,尽可能少在法律上交税,晚交,不交税,不了解全球税制,要缴纳高学费,进一步提高跨境电商自身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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