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主要有哪几类?
法律主观:
产品品质认证的种类有哪两种 产品质量认证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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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产品质量认证,是指法定认证机构,依据具有先进水平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经过评审,对于符合条件的产品,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从而证明某一产品达到相应标准的制度。一、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产品质量认证标志,英文全称是Certificationmarkingofproductquality,是指企业通过申请,经国内权威认证机构认可,颁发给企业的表示产品质量已达认证标准的一种标志。使用认证标志,可提高商品的竞争力,增强用户的信任度。未经认证而伪造、冒用认证标志不仅践踏商品质量认证制度、使其形同虚设,而且还可能使含有隐患的商品流入市场,危及用户和消费者的生命或财产安全。反不正当竞争法将此种行为作为违法行为予以禁止。二、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有哪些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分为方圆标志、长城标志、PRC标志。此外,一些较有影响的机构和外国的认证机构按照自己的认证标准,也对向其申请认证并经认证合格的我国国内生产的产品颁发其认证标志。如羊毛局的纯羊毛标志,美国保险商实验室的UL标志等,都是在上有较大影响的认证标志。方圆标志分为合格认证标志和安全认证标志两种。方圆标志用于没有行业认证委员会的商品的合格认证或安全认证。长城标志为电工产品专用安全认证标志。PRC标志为电子元器件专用合格认证标志。三、认证证书认证证书是证明产品质量符合认证要求和许可产品使用认证标志的法定证明文件。认证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认证要求的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并准许其使用认证标志。认证证书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印刷并统一规定编号。证书持有者可将标志标示在产品、产品铭牌、包装物、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上。使用标志时,须在标志上方或下方标出认证委员会代码、证书编号、认证依据的标准编号。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是指企业通过申请,经国内权威认证机构认可,颁发给企业的表示产品质量已达认证标准的一种标志;使用认证标志,可提高商品的竞争力,增强用户的信任度。
法律客观:
一、产品质量认证的定义:产品质量认证也称产品认证,上称合格认证。根据19年实施的《中华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产品质量认证是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ISO的定义是: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产品或服务符合特定标准或其他技术规范的活动。产品认证分为强制认证和自愿认证两种。一般来说,对有关人身安全、健康和其他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者为强制性认证,即“以法制强制执行的认证制度”。其他产品实行自愿认证制度。二、产品质量认证的种类:产品质量认证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1、安全认证凡根据安全标准进行认证或只对商品标准中有关安全的项目进行认证的,称为安全认证。它是对商品在生产、储运、使用过程中是否具备保证人身安全与避免环境遭受危害等基本性能的认证,属于强制性认证。实行安全认证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标准化法》中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2、合格认证合格认证是依据商品标准的要求,对商品的全部性能进行的综合性质量认证,一般属于自愿性认证。实行合格认证的产品,必须符合《标准化法》规定的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以上就是产品质量认证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的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有哪些?都用于何种产品,是哪种类别的质量认证标志?
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是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维护消费者和用户利益的一种有效办法,也是上通行的一种做法。在批准认证的产品上标以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是表示该产品经过公正机构的检查和监督,符合有关标准,它向消费者和用户传达了正确可靠的质量信息。我国发布的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有两种。
1、安全认证标志:依据安全标准(例如家用电器通用安全标准)和产品标准中的安全性等项目进行认证。经批准认证的产品可以使用规定的“安全认证”标志。
2、合格认证标志,以产品标准为依据,要求实行认证的产品质量符合产品标准的全部要求,已经批准认证的产品使用规定的“合格认证”标志。
3、认证标志的图案为外方内圆,是采用公元前300年,我国思想家孟柯“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的名言而设计的。
4、图案内合格认证标志为字母“S”,以此代表认证的类别。图案内还有英文“CHINA”()字样,便于国外用户识别。
5、凡使用该标志时,印刷的标志,底色一律用白色,图案及英文字的颜色,按类不同而异。合格认证标志用红色,安全认证标志用绿色。直接用于产品上的标志颜色不限。
6、使用本标志时,需在图案的正下方标出认证所依据的标准编号。
产品质量认证详细资料大全
产品质量认证,是指法定认证机构,依据具有先进水平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经过评审,对于符合条件的产品,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从而证明某一产品达到相应标准的制度。产品质量认证分为安全认证与合格认证。
产品质量认证也称产品认证,上称合格认证。根据19年实施的《中华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
基本介绍 中文名 :产品质量认证 也称 :产品认证 时间 :19年 :合格认证 基本概念,认证依据,认证种类,安全认证,合格认证,认证标志,认证条件及办理,认证意义, 基本概念 ISO的定义是: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产品或服务符合特定标准或其他技术规范的活动。产品认证分为强制认证和自愿认证两种。一般来说,对有关人身安全、健康和其他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者为强制性认证,即“以法制强制执行的认证制度”。其他产品实行自愿认证制度。 《中华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规定: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的认证工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直接设立的或者授权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行业认证委员会负责认证工作的具体实施。县级以上(含县,下同)地方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对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获准认证的产品,除接受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检查外,免于其他检查,并享有实行优质优价、优先评为国优产品等规定的优惠。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规定的有关认证的行为,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认证依据 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是认证检验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评定所依据的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由于我国的标淮体系中有标淮、行业标淮、地方标淮、企业标淮,不同产品有不同的特征及特性要求,所以认证机构在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时,主要有以下几类依据: 1、 一般产品开展质量认证,应以具有水平的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依据。对于现行标淮或行业标淮内容不能满足认证需要的,应当由认证机构组织制定补充技术要求。对于这一点,《产品质量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参照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体现出认证的水平和层次。 2、 我国名、特、优产品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应当以经质量技术监督局确认的标准和技术要求作为认证依据。 3、 经过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加入了相应认证组织的认证机构(例如:电子元器件认证委员会、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进行产品质量认证时,应采用认证组织已经公布的、并己转变化为我国的标淮或行业标淮为依据。 4、 我国己与国外有关认证机构签订双边或多边合作协定的产品,应按照合作协定规定采用的标淮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认证种类 产品质量认证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 安全认证 凡根据安全标准进行认证或只对商品标准中有关安全的项目进行认证的,称为安全认证。它是对商品在生产、储运、使用过程中是否具备保证人身安全与避免环境遭受危害等基本性能的认证,属于强制性认证。实行安全认证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标准化法》中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合格认证 合格认证是依据商品标准的要求,对商品的全部性能进行的综合性质量认证,一般属于自愿性认证。实行合格认证的产品,必须符合《标准化法》规定的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认证标志 认证证书是证明产品质量符合认证要求和许可产品使用认证标志的法定证明档案。认证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认证要求的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并准许其使用认证标志。认证证书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印刷并统一规定编号。证书持有者可将标志标示在产品、产品铭牌、包装物、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上。使用标志时,须在标志上方或下方标出认证委员会代码、证书编号、认证依据的标准编号。 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分为方圆标志、长城标志、PRC标志。此外,一些较有影响的机构和外国的认证机构按照自己的认证标准,也对向其申请认证并经认证合格的我国国内生产的产品颁发其认证标志。如羊毛局的纯羊毛标志,美国保险商实验室的UL标志等,都是在上有较大影响的认证标志。 方圆标志分为合格认证标志和安全认证标志两种。方圆标志用于没有行业认证委员会的商品的合格认证或安全认证。长城标志为电工产品专用安全认证标志。PRC标志为电子元器件专用合格认证标志。 按《中华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规定,已经授予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认证时采用的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转让认证标志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处以罚款。 对于认证产品的质量下降或者生产该产品的企业的质量体系达不到认证时所具备的条件,给用户或者消费者造成损害的;经监督检查,发现获准认证的产品不合格,属生产企业的由颁发认证证书的认证委员会撤销认证证书。经过认证的产品出厂销售,不符合认证要求时,生产企业应当负责包修、包换、包退;给用户或者消费者造成损害的,生产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 认证条件及办理 按《中华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外国企业均可提出认证申请。提出申请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产品符合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 产品质量稳定,能正常批量生产; 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符合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及补充要求。 企业按下列程式办理认证: 企业向认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外国企业或者代销商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认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认证委员会通知承担认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 认证委员会对申请认证的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审查; 认证委员会对认证合格的产品,颁发认证证书,并准许使用认证标志。 认证意义 实行产品质量认证的目的是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信誉,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促进贸易和发展质量认证合作。其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提高商品质量信誉和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 商品在获得质量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并通过注册加以公布后,就可以在激烈的国内市场竞争中提高自己产品质量的可信度,有利于占领市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提高商品质量水平,全面推动经济的发展 商品质量认证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企业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并及时解决在认证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可以加强对商品质量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促进商品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已取得质量认证的产品,还可以减少重复检验和评定的费用。 3、提供商品信息,指导消费,保护消费者利益,提高效益 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可以从认证注册公告或从商品及其包装上的认证标志中获得可靠的质量信息,经过比较和挑选,购买到满意的商品。
产品质量认证包括哪两种认证?
产品质量认证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两种。安全认证是认可的认证机构对涉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产品,依据或者行业安全标准和产品中的安全性能进行的认证,目的是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合格认证主要是看产品是不是符合产品标准或者行业产品标准,目的是向用户说明这个产品是合格的、优质的。
产品质量认证的种类有哪些
法律分析:产品质量认证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
法律依据:《中华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鼓励采用性标准。
产品认证的分类?
产品或体系认证可以分成两大类:强制认证和自愿认证。强制认证是法定形式要求必须通过认证才可以生产、销售、使用,如CCC强制认证产品、品生产销售的体系认证等等。
自愿认证是企业为了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或者为了证明自己产品的水平而自愿进行的产品或体系认证,如CQC认证、9000体系等等,对自愿认证没有强制要求,但是,不得伪造通过自愿认证的标志、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