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收益增长率怎么算?
股票每股收益增长率是怎么算的
粮油电商逾期收益怎么算 粮油电商逾期收益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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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用的什么软件,你这个数据就是错误的。
2013年的每股收益是0.83。同比增长率=(1.26-0.83)/0.83=51.81%
每股收益预期增长率怎么算啊?
????
股利增长率怎么算
计算期股利/基期股利-
如何计算一只股票的每股收益增长率
1、
市盈率=普通股每股市价/普通股每股收益.
静态市盈率=当前股价/报告期税后净利。
动态市盈率=当前股价/未来预期的税后净利
2、
海通大智慧上提供的个股市盈率是静态市赢率。炒股软件提供的基本都是静态的。
3、
报表都是准确的,这个提供不实报表是要被追究法律的。基本就这几个报表了。企业必须如实公布企业。
但就算提供所有准确报表,企业一样可以和玩猫腻的,完全可以要求企业等他吸够之后再公布业绩报表。这类做法很多的。
估计你是新手,建议你不必过多关注市赢率问题,的股市多数是投机的,市赢率不是根本!
销售增长率怎么计算?
销售增长率是评价企业成长状况和发展能力的重要指标。其计算公式为:A:销售增长率=本年销售增长额÷上年销售总额=(本年销售额-上年销售额)÷上年销售总额
B:销售增长率=本年销售额/上年销售额-1
(此公式为A公式的化简结果)
你可以自已算了。
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怎么测算 5分
报表中没有,只是预计企业年销售收入,用来减去上年报表中销售收入,除以报表中销售收入。
(预计本年销售收-上年报表中销售收入)/上年报表中销售收入
新增长增长率如何计算
复合增长率 一项投资在特定时期内的年度增长率 计算方法为总增长率百分比的N方根,N相等于有关时期内的年数 公式为: (现有价值/基础价值)^(1/年数) - 1 复合增长率的英文缩写为:CAGR(POUND ANNUAL GROWTH RATE)。 CAGR并不等于现实生活中GR(GROWTH RATE)的数值。它的目的是描述一个投资回报率转变成一个较稳定的投资回报所得到的预想值。 们可以认为CAGR平滑了回报曲线,不会为短期回报的剧变而迷失。 这个概念并不复杂。举个例子,你在2005年1月1日初投资了10,000美金,而到了2006年1月1的资产增长到了13,000美金,到了2007年增长到了14,000美金,而到了2008年1月1日变为19,500美金。 根据计算公式,YOUR CAGR WOULD BE THE RATIO OF YOUR ENDING VALUE TO BEGINNING VALUE (,500/,000 = 1.95) RAISED TO THE POWER OF 1/3 ( SINCE 1/# OF YEARS = 1/3), THEN SUBTRACTING 1 FROM THE RESULTING NUMBER. 1.95 RAISED TO 1/3 POWER = 1.2493. (THIS COULD BE WRITTEN AS 1.95^0.3333) 1.2493 -1=0.2493 ANOTHER WAY OF WRITING 0.2493 IS 24.93%. 计算获得的CAGR为24.93%,从而意味着你三年的投资回报率为24.93%,即将按年份计算的增长率在时间轴上平坦化。当然,你也看到年的增长率则是30%(13000-10000)/10000 可以理解为,年增长率是一个短期的概念,从一个产品或产业的发展来看,可能处在成长期或爆发期而年度结果变化很大,但如果以“复合增长率”在衡量,因为这是个长期时间基础上的核算,所以更能够说明产业或产品增长或变迁的潜力和预期。 市盈率(PRICE EARNING RATIO,简称PE或P/E RATIO) 市盈率指在一个考察期(通常为12个月的时间)内,股票的价格和每股收益的比例。投资者通常利用该比例值估量某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用该指标在不同公司的股票之间进行比较。市盈率通常用来作为比较不同价格的股票是否被高估或者低估的指标。然而,用市盈率衡量一家公司股票的质地时,并非总是准确的。一般认为,如果一家公司股票的市盈率过高,那么该股票的价格具有泡沫,价值被高估。然而,当一家公司增长迅速以及未来的业绩增长非常看好时,股票目前的高市盈率可能恰好准确地估量了该公司的价值。需要注意的是,利用市盈率比较不同股票的投资价值时,这些股票必须属于同一个行业,因为此时公司的每股收益比较接近,相互比较才有效。 【计算方法】 市盈率=普通股每股市场价格÷普通股每年每股盈利 每股盈利的计算方法,是该企业在过去12个月的净收入除以总发行已售出股数。市盈率越低,代表投资者能够以较低价格购入股票以取得回报。 设某股票的市价为24元,而过去12个月的每股盈利为3元,则市盈率为24/3=8。该股票被视为有8倍的市盈率,即每付出8元可分享1元的盈利。 投资者计算市盈率,主要用来比较不同股票的价值。理论上,股票的市盈率愈低,愈值得......>>
营业收入预期增长率怎么算
营业收入预期增长率 = ( 某期预计营业收入 / 同期实现营业收入 - 1 ) ×
例如今年预计营业收入1000,去年营业收入800
营业收入预期增长率 = (1000 / 800 - 1)× = 25%
即,今年营业收入比去年营业收入增长了25%
如果多年的要用公式。
算术平均值 = ∑(年增长率%)/ 计算年数
几何平均值=(测算年份增长金额 / 基期年金额)1 / 测算年数 -1
注:1 / 测算年数——是1/n次方,这里没法写
如何计算股票预期收益?
在衡量市场风险和收益模型中,使用久,也是至今大多数公司采用的是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其设是尽管分散投资对降低公司的特有风险有好处,但大部分投资者仍然将他们的资产集中在有限的几项资产上。
比较流行的还有后来兴起的套利定价模型(APM),它的设是投资者会利用套利的机会获利,既如果两个投资组合面临同样的风险但提供不同的预期收益率,投资者会选择拥有较高预期收益率的投资组合,并不会调整收益至均衡。
我们主要以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为基础,结合套利定价模型来计算。
首先一个概念是β值。它表明一项投资的风险程度:
资产i的β值=资产i与市场投资组合的协方/市场投资组合的方
市场投资组合与其自身的协方就是市场投资组合的方,因此市场投资组合的β值永远等于1,风险大于平均资产的投资β值大于1,反之小于1,投资β值等于0。
需要说明的是,在投资组合中,可能会有个别资产的收益率小于0,这说明,这项资产的投资回报率会小于利率。一般来讲,要避免这样的投资项目,除非你已经很好到做到分散化。
下面一个问题是单个资产的收益率:
一项资产的预期收益率与其β值线形相关:
资产i的预期收益率E(Ri)=Rf+βi[E(Rm)-Rf]
其中: Rf: 收益率
E(Rm):市场投资组合的预期收益率
βi: 投资i的β值。
E(Rm)-Rf为投资组合的风险溢酬。
整个投资组合的β值是投资组合中各资产β值的加权平均数,在不存在套利的情况下,资产收益率。
对于多要素的情况:
E(R)=Rf+∑βi[E(Ri)-Rf]
其中,E(Ri): 要素i的β值为1而其它要素的β均为0的投资组合的预期收益率。
首先确定一个可接受的收益率,即风险溢酬。风险溢酬衡量了一个投资者将其资产从投资转移到一个平均的风险投资时所需要的额外收益。风险溢酬是你投资组合的预期收益率减去投资的收益率的额。这个数字一般情况下要大于1才有意义,否则说明你的投资组合选择是有问题的。
风险越高,浮期望的风险溢酬就应该越大。
对于收益率,一般是以 长期债券的年利率为基础的。在美国等发达市场,有完善的股票市场作为参考依据。就目前我国的情况,从股票市场尚难得出一个合适的结论,结合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来估计风险溢酬未尝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产品年化收益率为2.7%的理财产品期限14天,到期后盈利怎么算?
算盈利就是算您的收益,只要计算出您的所得利息就算出来了。
1、由于要计算14天的收益则需要将年华收益率转换为日收益率
2、一年以365天计算,当然也有是安装366天计算的
3、日收益率=2.7%/365
4、那么您的收益=本金2.7%/36514
5、上面的结果就是您的理财产品14天后到期后的盈利
逾期包装物押金会计核算应注意的问题
企业销售货物向对方收取包装物押金,目的是促使购货方及早退回包装物,以便周转使用。会计制度规定,收取包装物押金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退回押金时作相反会计分录。但对逾期未退回包装物押金的处理,既涉及包装物出租、出借等不同的经营业务,又涉及会计制度和税法两者的不同要求。因此,这一会计事项的会计核算就显得比较复杂,成为会计实务中的一个难点。本文针对几个容易混淆的问题探析如下。
一、在不同情况下没收逾期未退回包装物的押金所使用的会计科目不同
没收逾期未退回包装物的押金,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计算相关税费。
例:甲企业销售一批商品给乙企业,收取该商品的包装物押金11700元。这批商品适用的税率为17%,定不涉及消费税和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因素,则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11700元
贷: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11700元。
如包装物逾期未退回,则没收的包装物押金应分别下列三种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1.没收出租包装物的押金。出租包装物是企业附带经营的一项以收抵支业务,其收入包括租金收入和没收押金的净收入。没收出租包装物的押金扣除应交后的余额作为其他业务收入,会计处理为:
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11700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1700元
其他业务收入10000元。
2.没收出借包装物的押金。出借包装物没有收入,是企业的一种促销手段,所发生的费用作为企业的营业费用处理。没收出借包装物的押金扣除应交后的余额作冲减营业费用处理,会计处理为:
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11700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1700元
营业费用10000元。
3.没收随商品出售的包装物加收的押金。此种情况只适用于经批准实行加收包装物押金办法的特定包装物,如水泥袋等。随同商品出售后需要回收的包装物,因其价值已包括在商品价款中,购货方已经支付了,所以没收的加收押金实质上是一种额外收入。因此,没收随商品出售的包装物加收的押金扣除应交后的余额作为营业外收入,会计处理为:
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11700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1700元,营业外收入10000元。
二、确认逾期收益时会计制度和税法对“逾期”的界定有明显异
会计制度规定,对于没收逾期(主要指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未退回包装物的押金,扣除应交后的余额,作为其他业务收入。
而税法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收。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国税函发[1995]228号文件规定,个别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较长的,如有关购销合同明确规定了包装物返还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包装物押金确认为收入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但根据《关于取消包装物押金逾期期限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27号)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无论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长短,超过1年(含1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均并入销售额征收。可以看出,取消审批后包装物押金逾期期限并没有延长,而是限定在1年以内。
此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7条的规定,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凡逾期未返还买方的,应确认为收入,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所谓“逾期未返还”,是指包装物押金在买卖双方合同约定的收回包装物、返还押金的期限内未返还。但考虑到包装物属于流动性较强的存货资产,为了加强税收管理,税法同时又规定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从收取之日起计算,已超过1年仍未返还的,原则上要确认为期满之日所属年度的收入。
由此可见,对于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会计制度和税法上均需计算并确认逾期收益。但是,两者在对“逾期”的界定上存在着明显的异。会计上认为,逾期包装物押金主要是指超过合同约定的退还期限而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这里的“约定期限”没有固定限制。而税法上从稳定税基、防止纳税人以包装物押金的名义逃避纳税的角度出发,通常情况下将“逾期”界定为超过1年的期限。三、逾期包装物押金在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上的异
2002年9月1日,甲企业销售一批商品给乙企业,收取该商品的包装物押金11700元,该包装物成本为8000元。合同约定,乙企业应于2004年3月1日前(逾期期限一年半)将包装物退还,否则没收押金。但到2004年3月1日后,甲企业仍未收到该包装物。这批商品适用的税率为17%,定不涉及消费税和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因素,则以上事项的会计处理如下:
(1)2002年9月1日,甲企业收到包装物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11700元
贷: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11700元。同时,
借:包装物--出租出借包装物8000元
贷:包装物8000元。
(2)2003年9月1日后,由于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时间已超过1年(即税法上“逾期”),根据税法的规定,甲企业应对押金收入计算缴纳和企业所得税:销项税额=11700÷(1+17%)×17%=1700(元);应确认为200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逾期押金收入=11700÷(1+17%)=10000(元)。对上述计缴的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现行会计制度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记入“递延税款”科目比较合适,即:
借:递延税款1700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1700元。
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这笔包装物押金未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即会计上“未逾期”),不符合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不得确认为收入。但根据税法规定,税法上应确认收入10000元、成本8000元、收益2000元。因此,甲企业在申报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元。
(3)2004年3月1日后,甲企业按合同约定不再退还包装物押金(即会计上“逾期”),会计上应确认收益:
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11700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10000元,递延税款1700元。同时,结转该包装物成本:
借:其他业务支出8000元
贷:包装物--出租出借包装物8000元。
2004年度甲企业在会计上确认包装物押金收入10000元、成本8000元、收益2000元,但由于税务处理上已于2003年度确认了该收益,因此,甲企业在申报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0元。
(4)接上例,如果乙企业按合同约定于2004年3月1日前将包装物退还给甲企业(即会计上“未逾期”),则甲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11700元
贷:银行存款11700元。
同时,将2003年度按税法规定对包装物押金计缴的冲减“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700元
贷:递延税款1700元。
同样,由于会计上认为包装物的退回未逾期,不确认与包装物押金相关的收入。而按照税法规定,2003年度已确认了包装物押金逾期收益2000元,因此,甲企业在申报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0元。
四、销售啤酒、黄酒所取得的包装物押金与销售其他酒类产品所取得的包装物押金在会计核算上有显著的区别
《、关于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征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053号)规定,从1995年6月1起,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当期销售额中,依照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计算纳税。因此应注意在没收其他酒类产品包装物的押金时,不再计缴和消费税,因为在押金收取时就已经并入了酒类产品销售额中计算缴纳了和消费税。而对销售啤酒、黄酒所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即与销售非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的处理方法一致)。
销售啤酒、黄酒所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与销售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在消费税与的处理方法上不同。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啤酒和黄酒实行从量定额的办法征收消费税,即按照应税数量和单位税额计算应纳税额。按照这一办法,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数量,而不是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也就是说,征税的多少与应税消费品的数量成正比,而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金额无直接关系。因此,对酒类包装物押金征税的规定只适用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收消费税的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和其他酒,而不适用于实行从量定额办法征收消费税的啤酒和黄酒产品。
预期年化收益率是怎么计算的?或者公式是什么?
年化收益率是指投资期限为一年所获的收益率。
年化收益率=(投资内收益/本金)/(投资天数/365)×
年化收益=本金×年化收益率
实际收益=本金×年化收益率×投资天数/365
预期年化收益率怎么算
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方式:
年化收益率是指投资期限为一年所获的收益率。
年化收益率=(投资内收益/本金)/(投资天数/365)×
年化收益=本金×年化收益率
实际收益=本金×年化收益率×投资天数/365年收益率,就是一笔投资一年实际收益的比率。
而年化收益率,是投资(货基金常用)在一段时间内(比如7天)的收益,定一年都是这个水平,折算的年收益率。因为年化收益率是变动的,所以年收益率不一定和年化收益率相同。
逾期包装物押金会计核算应注意的问题
企业销售货物向对方收取包装物押金,目的是促使购货方及早退回包装物,以便周转使用。会计制度规定,收取包装物押金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退回押金时作相反会计分录。但对逾期未退回包装物押金的处理,既涉及包装物出租、出借等不同的经营业务,又涉及会计制度和税法两者的不同要求。因此,这一会计事项的会计核算就显得比较复杂,成为会计实务中的一个难点。笔者针对几个容易混淆的问题探析如下。
一、在不同情况下没收逾期未退回包装物的押金所使用的会计科目不同
没收逾期未退回包装物的押金,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计算相关税费。
例:甲企业销售一批商品给乙企业,收取该商品的包装物押金11 700元。这批商品适用的税率为17%,定不涉及消费税和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因素,则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11 700元;贷: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11 700元。
如包装物逾期未退回,则没收的包装物押金应分别下列三种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1.没收出租包装物的押金。出租包装物是企业附带经营的一项以收抵支业务,其收入包括租金收入和没收押金的净收入。没收出租包装物的押金扣除应交后的余额作为其他业务收入,会计处理为: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11 700元;贷: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1 700元, 其他业务收入10 000元。
2.没收出借包装物的押金。出借包装物没有收入,是企业的一种促销手段,所发生的费用作为企业的营业费用处理。没收出借包装物的押金扣除应交后的余额作冲减营业费用处理,会计处理为: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11 700元;贷: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1 700元, 营业费用10 000元。
3.没收随商品出售的包装物加收的押金。此种情况只适用于经批准实行加收包装物押金办法的特定包装物,如水泥袋等。随同商品出售后需要回收的包装物,因其价值已包括在商品价款中,购货方已经支付了,所以没收的加收押金实质上是一种额外收入。因此,没收随商品出售的包装物加收的押金扣除应交后的余额作为营业外收入,会计处理为: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11 700元;贷: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1 700元,营业外收入10 000元。
二、确认逾期收益时会计制度和税法对“逾期”的界定有明显异
会计制度规定,对于没收逾期(主要指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未退回包装物的押金,扣除应交后的余额,作为其他业务收入。
而税法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收。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国税函发[1995]228号文件规定,个别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较长的,如有关购销合同明确规定了包装物返还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包装物押金确认为收入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但根据《关于取消包装物押金逾期期限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27号)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无论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长短,超过1年(含1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均并入销售额征收。可以看出,取消审批后包装物押金逾期期限并没有延长,而是限定在1年以内。
此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7条的规定,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凡逾期未返还买方的,应确认为收入,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所谓“逾期未返还”,是指包装物押金在买卖双方合同约定的收回包装物、返还押金的期限内未返还。但考虑到包装物属于流动性较强的存货资产,为了加强税收管理,税法同时又规定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从收取之日起计算,已超过1年仍未返还的,原则上要确认为期满之日所属年度的收入。
由此可见,对于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会计制度和税法上均需计算并确认逾期收益。但是,两者在对“逾期”的界定上存在着明显的异。会计上认为,逾期包装物押金主要是指超过合同约定的退还期限而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这里的“约定期限”没有固定限制。而税法上从稳定税基、防止纳税人以包装物押金的名义逃避纳税的角度出发,通常情况下将“逾期”界定为超过1年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