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广告的注意事项有哪些_电商广告有哪些规定
电商广告投放也是有一定技巧和策略的,广告投放在网络上能够帮助电商活动信息更好的展示和推广,更大程度的增加电商活动的曝光,提高知名度。
电商平台对广告有什么义务 电商平台广告有哪些形式
电商平台对广告有什么义务 电商平台广告有哪些形式
广告投放需要关注的四个简单指标:
1、广告点击量:点击量不是的,但是没有点击量是万万不能的。任何一个好的广告位都要支撑起码的点击。
2、到达率:到达率是指点击/到达网站的比率。一般来说高于80%的到达率是比较理想的。低于80%要考虑是不是网站速度慢,或者点击的问题。
3、二跳率:真实的点击一定要有合适的二跳。这个指标要保持关注。过高或者过低都有可能预示着点击质量有问题。
4、转化量:这个是核心的,多少点击一个转化,决定着您是赚钱还是亏钱。
下面是对电子商务广告投放的经验技巧介绍:
1、投放预算
阶梯制投放预算,根据网站自身的网站发展需求,与整体的推广策略相结合,安排合理的投放预算。比如,有时候更多需要的是品牌知名度,有时候重点则在会员数字与市场占有率,更多的时候重点在销售额。在整体的网站发展需求下——》制定整体的推广销售策略——》并从中找出广告投放的定位——》进而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投放预算的比例数字。
2、投放效果
效果预估与分析,根据预算与公司的总策略,把具体的目标预估值量化。对于合理的预算下能够达成的效果进行简单预估。保证努力能够达成的基础上,合理性高预估。如果期待数字估计过高,会造成市场投放人员的压力过大,往往造成消极情绪,或投机等旁门左道的投放渠道,甚不利。可量化到具体细分数字,流量,IP,注册,首次购买,重复购买等。这样针对每一个数字进行后续的分析,便可知是什么原因导致用户的流失。也可对市场投放人员有一个较科学合理的KPI考核。
3、投放策划
进行精准的投放策划至关重要,投放的核心不在于钱多,而在于花少的钱,做多的事儿。且要有针对性会员与渠道的精准投放策略。其中包含渠道的选择,内容的选择,时间段选择等等,在做投放的时候,选取多少女性门户,多少社区,多少导航,各占多少比例,为什么。在这些门户或者某一类媒体的选择中,根据自身的品牌定位或者产品特点,选择哪些媒体,而这些媒体的活跃用户,一定是愿意消费我们的这些产品的。
投放的方式,CPS喽,但是要谈,也要灵活运用CPS,不能仅仅给个高提成就以为让步很大,别人会把你当回事儿。其次是CPA,一定要在后台检测方面下足功夫,电子商务广告投放如何避免重复或者的无效的注册。再次CPC,尽量放在测试后的高回报媒体上来做。是硬广形式。并且一定要进行针对性的活动策划与设计展示。
4、投放谈判与准备
谈出好价格,是与联盟谈判还是与媒体本身一家家谈。前期要进行深入性准备于分析。联盟的价格一般较媒体本身稍高,不过也有低的时候,毕竟很多时候联盟也会给一个综合的价格。而媒体一般来说,争取到好的位置是很不容易的事情,再者谈到好的价格,也需要周旋。单独一家家谈媒体,是比较浪费人力成本的事情。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来进行选择。签署合同之后,进行广告素材的准备,活动与设计展示根据硬广策划来严格执行。
5、投放执行、维护与分析调整
危机投放意识,很多公司无危机投放意识,长久的在同样的位置上放置同样的广告,或者在媒体上放置于人群不想搭配的广告素材,并不吸引人。我们要科学的对广告效果进行检测,并及时分析,随时进行调整。一般短的调整周期为一周。
6、投放结果与续投
优胜劣汰,对投放效果进行结论性分析,是需要阶段性的总结,而不是等到才进行分析总结。之后根据优胜劣汰,进行新一轮的终止或续投策略。保证广告的投放越来越科学精准。
以上是对电商广告投放的策略技巧的介绍分析。
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什么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
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
一、平台经营者会被处罚金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行为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
(二)修改交易规则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公示修改内容,或者阻止平台内经营者退出的;
(三)未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的;
(四)未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或者擅自删除消费者的评价的。
二、《中华电子商务法》立法的意义
1、填补了电子商务行业的法律空白,的意义在于从监管层面认同了这一商业模式的合法地位,并为行业竞争提供了可参考的法律依据;
2、明确了电商平台的义务,电商是网络上的商业行为,电商平台有义务对平台上经营的商品进行审查的义务。电子商务的从业者要为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负责,要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安全;
3、规范了电子商业行为,将对电商的苛刻条件、格式条款、霸王条款,甚至是技术绑架这些行为进行规范。杜绝商家凭借技术、服务和地位优势,侵害用户的合法利益。
法律依据:
《电子商务法》
第三十九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第四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等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第四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第四十二条: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 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义务和法律都有哪些?
从这个问题里看出题主似乎毫无头绪,我提供一个解题思路供参考:,搞清楚电子商务平台法律有哪些、法律这么规定的原因是什么,这个不一定写到你的论文里,但是你研究这个课题的基础;第二,可以通过大量阅读案例的方式进一步了解电子商务平台涉及的类型、法律的划分依据、案件争议焦点及其他你关注的问题;第三,带着步对电商平台法律的理论了解去分析第二步的司法实践情况,你可能就会发现很多值得分析的、尚未能有更合理解决方案的问题,带着这些问题回到步和第二步的工作,筛选出经过你思考的、有研究价值的课题。总体而言,上述思路就是从理论出发到实践中去,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后回到理论研究,再根据理论来指导和完善实践。我个人认为,的写作目的应该是要解决某个问题,而不在于教科书式的面面俱到、完美工整。等你筛选出自己的论文课题、有自己的思考和研究基础后,再带着问题去请教论文指导老师,你可能会豁然开朗、有更丰富的收获。
你好,他们的义务主要就是做好平台方面的管理,他们的需要对一些违法人员进行封号等处理
1.主体身份登记、核验义务不仅是形式审查义务,更是实质审查义务,..电商平台履行主体身份登记、核验及公示义务存在较大的难度,在实际...主体身份登记、核验及公示义务与电商平台法律划分存在重大关联...
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者的义务和法律责。法律上对此有过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他的法律效应同样适合于各种法律规范的范畴之内。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承担的形式是
选择D,即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承担的形式是与该网店经营者承担连带。据《中华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电商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
除了本例中的制售以为,知识产权类的侵权问题,其也承担连带。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
扩展资料:
电子商务平台的法律约束:
2018年8月31日,常委会表决通过电子商务法,其中明确规定: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
可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
所以应该选D。
《中华电子商务法》
第二十七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第三十八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
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
第四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第四十二条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
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
第四十三条平台内经营者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转送声明到达知识产权权利人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
第四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及时公示收到的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通知、声明及处理结果。
第四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
《中华消费者权益保》
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