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出现问题打315投诉电话管用吗
买房出现问题打315投诉电话不管用,因为315是食品安全电话,12315投诉是有用的,“12315”是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托“12315”热线电话,受理消费者申诉,调解消费者权益。
买房出现问题,打315投诉电话管用吗?
买房出现问题,打315投诉电话管用吗?
土地使用问题,可向土地局投诉。工程施工问题,可向建设局(建委)投诉。环境保护问题,可向环保局投诉;用工工资问题,可向劳动局投诉。
“12315”消费者投诉专线电话,是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决定在全国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的专用电话号码。12315的受案范围。
开发商违约情形有哪些
1、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房
购房者在购买房屋的时候都是需要签订购房合同的,买卖双方都要履行合同中的规定。如今大多数的新房都是期房,期房延期交房是非常常见的问题,逾期交房对于购房者来说影响还不小,大多数人在买房之前都是租房子住的,这样一来,无形中就给自己带来了多余的经济压力。
2、未经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一般在购房合同中对于房子的规划设计都有详细说明,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但很多情况下,开发商变更设计是没有告知购房者的,如果是因为这些设计的变更,导致交付的房屋与合同约定的标准不符,这种情况就是开发商违约。
3、不合理收费
我们在办理购房手续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费用支付的环节,例如:定金、首付等等,但并不是所有收费都是合理的,对于哪些费用是合理的,哪些费用是不合理的,购房者一定要清楚。例如开发商不能强行收取办理房产证的手续费、不能一次收取多年物业费等。
4、拿不到房产证
房产证对于房子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期房一般都是交房之后才办理产权证书的,但有的朋友买了房之后却迟迟拿不到房产证。如果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就在于开发商,也就属于开发商违约了。
315投诉没用
315消费者投诉是有用的,只要有相关的证据、明确的侵害人就可以得到消费者协会的帮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的规定,在投诉拨打电话后,应当如实说出投诉事实、理由和请求,并提供自己和被申诉方的姓名、地址、电话。
一、315消费者投诉有用吗
12315是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投诉电话。只要消费者有相关证据如购物,或者小票,有明确的侵害人,都可以得到受理机关的帮助的。
拨通12315电话后,如需投诉或,请按的提示回答问题,如实说出投诉的事实、理由及投诉请求,并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和被申诉方的名称、地址、电话。
消费者协会在接到投诉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的函件。投诉案件受理后,一般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调解。案情复杂,情况特殊的,征得双方同意可延长至三个月。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权。
二、消费者权益法中的三倍赔偿是怎么算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消费者在权益受损后能否获得三倍赔偿,取决于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中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只有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才能要求经营者增加支付三倍赔偿。
我在315网上、汽车质量网上对东风本田的汽车质量投诉,可没效果,他们根本不理怎么办?
先到4S店处理,如果4S店不给说法,那就直接拨打东风本田服务电话:800-880-9899
400-880-6622 或是到搜狐汽车投诉平台投诉。
315过了投诉还有用吗
315投诉是有用的,消费者有多种渠道,如果315投诉没有用,还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是由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所以只要用户去投诉,多数情况下是可以处理的。
315消费者热线有用吗
种方式是直接打电话,像一些媒体都有热线,可以直接拨打这类大媒体的热线,直接反映遇到的困难或问题。一般媒体都有部门或者热线,都有记者值班。打电话是直接的方法。
媒体的一些记者在说明情况后,会出去收集信息,核实信息的正确性和严肃性。一般情况下,电话反映问题后,你会遇到热心的读者。有时候,你可以直接拿到补贴。如果你不知道媒体的热线,也可以在报纸上找到,因为很多报纸都有爆料热线。
第二种方式是对于一些上网方便的人,可以直接去媒体的网站,直接在网站上反映问题。比如消费者,可以去百度搜索“315网”,直接找到消费者网。
315 诉受理范围
(一)依法受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及上级机关授范围内的消费者申诉、。
(二)下列申诉、应予以受理:
1、消费者及团体购买的消费品直接用于生活和团体直接消费的;
2、根据《消法》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的第九项规定,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
3、根据《消法》关于“经营者的义务”的十项规定,经营者未履行义务的;
4、根据《消法》第五十条规定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民生产资料方面的;
5、对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违反《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规定》的;
6、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贩私行为、商业欺诈行为、非法垄断及其它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受理的。
以上内容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