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村基础养老金2022
按照现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执行政策来看,绝大多数的省份还是以市级统筹为主,省级统筹为辅,这是什么意思?
2022年江苏养老金_2022年江苏养老金上涨文件
2022年江苏养老金_2022年江苏养老金上涨文件
举个简单的例子,江苏省2022年1月发布调整江苏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标准,由每人每月173元提高到187元。
其中通知规定,对于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支付能力,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也就是说江苏省各个地区可以在依据省定标准的基础上,自行制定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众所周知,江苏省素来有散装的“苏大强”之称,江苏省辖13个地级市,27个县级市。
号称“十三太保”的13地级市分别是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
随着江苏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标准的发布,因此江苏省各个城市为了体现对于城乡居民的关怀,也纷纷出台了符合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按照江苏各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高低排名,分别为:
苏州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30元。
无锡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85元。
南京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35元。
常州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南通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94元。
镇江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43元。
盐城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30元。
淮安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05元。
扬州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05元。
连云港2022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98元。
徐州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87元。
泰州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87元。
宿迁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87元。 需要注意的是,截至2022年12月盐城市、淮安市、扬州市、徐州市、泰州市、宿迁市尚未发布2022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上调通知。
值得一提的是,江苏省2022年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其中有三个地区分别是南京市,南通市,镇江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先后经历了两次上调。
南京市从2022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原有的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30元。从2022年7月1日起,在530元基础上再增加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35元。
南通市从2022年1月1日起,通州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275元上调至每人每月289元;从7月1日起,在每人每月289元的基础上再增加5元,上调至每人每月294元。
镇江市2022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215元;2022年7月1日起,由215元调整为243元。
目前江苏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省定标准共计为12个档次,分别为每年100元(仅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0元。
缴费补贴省定标准为选择档次标准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30元;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60元。
根据苏府规字〔2022〕5号文件通知,其中苏州市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同期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
其他地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基本与江苏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定标准保持一致。
如果江苏城乡居民选择年缴费1000元档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逐年缴费15年,缴费补贴按照60元计算。
2022年办理退休,对应每月可以领取城乡居民个人账户养老金约为:(1000+60)×15÷139=115元。
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因此,综合上述情况来看,江苏省苏南地区,除镇江市外,南京、苏州、无锡和常州地区的绝大多数城乡居民,预计每月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都能达到500元。
2022江苏养老金如何计算方式?2022江苏职工退休工资标准一览
2022江苏离休养老金计算方式怎样2022江苏职工退休工资标准一览
一、江苏退休工资计算方式达到退休年龄法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或15年以及以上者,基本养老金按以下方式计发:月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退休金计算方式:
1.基本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我省在岗职工月平均收入十自己指数化月均值缴费工资)/2×自己缴费年限)×1%。
2.个人帐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帐户存储额/自己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有独生子女证的,提升养老金总额的5%。1998年9月30日及之前参加工作的,另有过渡养老金。
二、江苏职工退休工资标准1、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人员(不含个体户以及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工资。每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上下限的基准数,按照省统计部门公布的我省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参保人员工资收入超出基准数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工资收入小于基准数60%的,依照基准数的60%确定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工资收入在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上下限范围内的,按照实际工资收益确定缴费工资。
用人公司应当,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交费。用人公司具体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高过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以本单位具体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交费。
2、养老保险缴费占比
参保人员依照自己缴费工资的8%交费,由用人单位代收代缴。个体户以及雇工、灵活就业人员依照我省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收入的20%交费。其中个体户的雇工个人缴纳8个百分点,个体户主为其交纳12个百分点。
用人单位的交费(包含个体户为雇工的交费)在税前列支;参保人员个人的交费依照法规从个税应纳税额中扣除。
2022江苏职工退休工资标准一览 2022江苏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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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退休工资计算方法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或15年及其以上者,基本养老金按以下方法计发: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退休金计算方法: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有独生子女证的,增加养老金总额的5%。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另有过渡性养老金。
二、江苏职工退休工资标准1、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工资。每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上下限的基准数,按照省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参保人员工资收入超过基准数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工资收入低于基准数60%的,按照基准数的60%确定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工资收入在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上下限范围内的,按照实际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用人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高于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以本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
2、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参保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全省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费。其中个体工商户的雇工个人缴纳8个百分点,个体工商户主为其缴纳12个百分点。
用人单位的缴费(包括个体工商户为雇工的缴费)在税前列支;参保人员个人的缴费按照法规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中扣除。
江苏养老金补发什么时候到位?2022年江苏养老金补发标准是多少?
江苏养老金补发什么时候到位?2022年江苏养老金补发标准是多少?我带您一起来看看新相关资讯吧。
一、江苏养老金补发什么时候到位
2022年江苏养老金补发在6月底就能到位,补发到位的时间比2021年提前了一个月。
历年来江苏养老金的补发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7月底之前到位,2022江苏养老金上涨部分要求在6月底之前补发到位,虽然说养老金的早补发和晚补发一点都不会少,但是,对于退休人员来说,大多数人还是愿意早点补发的,早点拿到心理上会更欣慰,由此可见,对退休人员还是非常体贴的。
二、江苏养老金补发标准是多少
2022年江苏养老金的调整比例是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调整后养老金肯定是上涨的,补发标准会根据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的不同而不同。
其中定额调整的补发标准是每人每月补发27元,挂钩调整的标准是每人每月增加的养老金不到21元的,按照21元增加,倾斜调整的标准是根据高龄退休人员的年龄进行调整,每人每月增加的金额分别是20元、28元、36元。
三、江苏养老金补发标准有什么特点
江苏养老金补发标准的主要特点就是上涨额度降低了,因为养老金的上涨幅度降低了。
2022年江苏养老金的上涨幅度是4%,2021年的上涨幅度是4.5%,相比之下养老金的上涨幅度有所降低,导致养老金的补发标准降低。
比如,定额调整的补发标准是27元,而去年是31元。
挂钩调整是补发27元,去年补发30元,倾斜调整的补发标准依次是20元、28元、36元,去年依次是23元、32元、41元。
江苏2022养老金上调细则
一、调整对象和时间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普遍调整
1.每人每月增加27元。
2.与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挂钩增加,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1.4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2.2元;25年以上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8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1元的,按21元增加。
3.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2%增加。计算额见分进角。
(二)适当倾斜
1.2021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28元和36元。
2.按照人力资源保障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7号)要求,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各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省、市、县财政按调标新增支出的5%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数额由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另行下达并通过财政体制划转;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