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组织 村民自治组织法全文


农村的群众自治组织是什么?

3.自治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代表本居住地区的居民或村民行使自治权,是具有自治性质的组织。

村(居)委会是我国最基层的群众自治组织,在选举村民自治就是让广大农民群众自己当家作主,村民通过的形式组织起来,进行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共同办理好本村的各项事务。村民自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选举、决策 、管理、监督。其中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决策是村民自治的关键,管理是村民 自治的根本,监督是村民自治的保证。时,由全体具有选举权的村民采用无记名的方式,对村委、居民委员会提取的候选人进行直接选举。这样做,充分保证了广大群众参与的权利,使广大的村民充分行使了其权利,是实现村民自治的有效形式,也是我国的一大进步。

村民自治组织 村民自治组织法全文村民自治组织 村民自治组织法全文


村民自治组织 村民自治组织法全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村民委员会(村委会)在农村土地承包中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农村实行家庭承包制以后,需要解决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种服务和协调。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理所当然应当承担起这两项工作。

村委会在农村土地承包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项职能:

一、依法管理本村土地和其他财产。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作为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就是依法将本集体所有的或者所有的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土地发包。属于全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如果建立有全村村民都参加的区域性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发包方,将土地承包给村民经营;没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组织不健全的,由村委会作为发包方,将土地承包给村民经营。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有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发包,如果没有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组织不健全的,由村民小组作为发包方,将土村民委员会的性质特点,使它区别于政权机关。在我国,政权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它不是政权机关的任何一种。也不是政权机关的派出机关。在实际工作,有的把村民委员会当成乡镇 的派出机关,当成乡镇 的“腿”,将不该由基层自治组织从事的行政工作交给村民委员会去做,或者包办代替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这些都是同村民委员会性质不符的做法。村民委员会的性质特点,还使它区别于其他的群众组织。在我国,有许多从事活动的群众组织,如全国总工会、青年团、全国妇女联合会、全国青年联合会等。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组织,和他们有一定的共同之处,但在设立、任务、服务对象、作用等方面有明显的不同之处。村民委员会的性质特点还使它区别于民族自治地方的。根据宪法规定,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民族自治地方建立,行使自治权。除行使一般地方机关的职权外,还行使自治权,是政权机关的组成部分,不同于村民委员会。地承包给村民经营。

二、承担本村承包经营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服务,包括由村委会直接提供各种服务,也包括通过建立各种服务组织(如各种产供销服务队或者合作经济组织)提供各种服务。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三个层次:一是村委会要直接过问村民生产的各项服务工作是否得到落实,没有落实的,要组织落实;二是在设有区域性合作经济组织的村,生产服务工作往往由区域性合作经济组织承担,在这种情况下,村委会有权也有督促区域性合作经济组织搞好生产服务工作;三是在没有相应的区域性合作经济组织为村民提供生产服务时,村委会应当根据群众意愿和实际需要建立有关服务组织(如各种服务队)为村民提供生产服务或者由村委会直接为村民提供各项生产服务。

协调,就是对本村各种经济组织之间、经济组织与村民之间在经营活动中的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进行协调和统筹。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三个层次:一是村委会要制定本村生产的年度和中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是要协调本村各经济组织之间的生产活动,包括区域性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合作经济组织之间、各村办合作经济组织之间、村办合作经济组织与村民合办的经济组织之间的生产活动;三是要协调合作经济组织与村民之间、村民与村民之间的生产活动。从内容上讲,要协调各方面的生产用水、用电、场地使用等等。

三、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四、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一个经营层次,是的一个伟大创造,也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农村推行的一项最伟大、影响最深远的改革。实践证明,这种经营方式,符合我国国情、民情和广大农民利益,符合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规律,也符合农业生产自身的特点,不仅适应以手工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也能适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的现代农业,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必须长期坚持。如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耕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这是一项事关农业和农村稳定与发展的重要政策,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深化农村改革,首先必须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关键是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双层经营体制是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为解决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产前、产中、产后的一系列困难,根据实际需要和村民意愿,把家庭分散经营与村民互助合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的一种经营形式。双层经营的基础是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在此前提下,村民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自愿的原则,可以对产前、产中、产后的某些环节实行合作。我国沿海有些地方借鉴其他“公司+农户”的做法,形成产供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农民作为公司的股东,直接面向市场,使贸易环节、工业环节的利益与农民共享,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应当成为今后我国农村发展的方向。这种做法,对缩小城乡别,解决长期以来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实现农村现代化,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实行双层经营,必须实事求是,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绝不能搞命令。

五、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相对稀缺的。因此,合理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是保证我国能够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有教育村民合理利用包括土地在内的各种自然资源,提高环保意识,保护和改善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特征是?

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是经济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实践证明,这是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农村的各种集体经济组织,都依法享有经营自,村委会应当予以尊重,不能随便干预。对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合法财产村委会自己不能随便平调、摊派,要认真兑现承包合同等等,还要来自其他各方面的乱摊派,同时,还要制止某些群众的红眼病和哄抢现象。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特征如下:

1.基层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我国的最基层、与群众直接相联系的组织。

2.群众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群众管理基层事务的重要组织形式。

4.性。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不同予团体和机关,它们在组织上是的。

相关信息

我国农村村民自治经历了一个从萌芽到发展的过程。1982年12月,新宪式确立了村民委员会作为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国广大农村已经普遍建立了以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载体的基层管理体制。

实践证明,实行村民自治,坚持村级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既有利于充分发挥农民群众推动经济全面发展的积极性,又有利于在农村基层建立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管理机制,从而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与和谐稳定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协助维护治安,向 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委会属于什么行业?

自我教育......

村委会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

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行政单位,不是系列

一、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民委员会是在公社进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权的过程中,在全国农村逐步建立起来的。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等制形式后,对以所有队为基础的公社体制进行改革。在改革过程中,在原来生产大队,有的在生产小队的基础上建立了村民委员会。1985年2月,生产大队管理体制的改革在全国全部完成,村民委员会在农村普遍建立起来。到目前,全国共有90多万个村民委员会。在我国农村普遍建立的村民委员会,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基层性。村是我国农村最基层的单位,是村民长期生产、居住、生活的单位,跟村民关系最直接、最紧密。一个村就是一个小社区,村民们在生活中有着共同的利益和要求。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的原则设立,具有基层性的特点。二是群众性。村民自治的主体是本村村民,本村村民都有权参加村民自治。村民委员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不得任命、委派和指定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来自于本村村民,享有选举权的本村村民都有机会被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既从事劳动生产,又从事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村民委员会代表和维护村民利益,向 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走群众路线,坚持说服教育。三是自治性。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的执行机构和工作机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和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办什么,不办什么;先办什么,后办什么,如何办理,由村民自己决定。对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干预。

二、村民自治的内容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自我管理就是村民组织起来,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约束自己,自己办理自己的事务。它不同于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自我管理依靠的是说服教育、村民之间的相互帮助、先进模范的带头作用以及每个村民的自觉意识,不靠强制力来保障。(2)管理人员和被管理者是统一的。村务管理首要的和基本的是全体村民来管理。日常事务的管理者由村民选举产生,并接受每个村民群众的监督。(3)管理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村民会议集中全体村民的意见,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由全体村民遵守执行,从而形成良好的社区秩序。(4)管理的内容主要是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调解解决本居住地区内的各种,如村民之间、邻里之间、村民与集体之间的等。

自我教育就......

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不是事业单位。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选举、决策、管理、监督。村委会属于什么行业类别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村支书属于什么单位什么行业

村干部是游离于行政干部体制之外的、不再编、不脱产的边缘化干部。

村委会属于群众性自治组织。

是属于什么职业

是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产生的群众自治性的村委会主任,是村民自治组织的代表,每届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不属,没有行政级别。

所属行业是农村建村制是什么意思

村民委员会的单位性质是属于什么吖?事业单位、灵活就业还是其他吖?

< >已有定性.民间的群众组织.既不属于如工会一样的团体;也不是企事业那样的法人单位.是历史留下的一种没有编制的实体.即别把生产队长不当干部. 可历来就不是干部.!

村干部属于什么行业

村干部是游离于行政干部体制之外的、不再编、不脱产的边缘化干部。

请问:村委会是一个什么级别的单位?

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行政单位,不是系列

一、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民委员会是在公社进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权的过程中,在全国农村逐步建立起来的。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等制形式后,对以所有队为基础的公社体制进行改革。在改革过程中,在原来生产大队,有的在生产小队的基础上建立了村民委员会。1985年2月,生产大队管理体制的改革在全国全部完成,村民委员会在农村普遍建立起来。到目前,全国共有90多万个村民委员会。在我国农村普遍建立的村民委员会,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基层性。村是我国农村最基层的单位,是村民长期生产、居住、生活的单位,跟村民关系最直接、最紧密。一个村就是一个小社区,村民们在生活中有着共同的利益和要求。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的原则设立,具有基层性的特点。二是群众性。村民自治的主体是本村村民,本村村民都有权参加村民自治。村民委员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不得任命、委派和指定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来自于本村村民,享有选举权的本村村民都有机会被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既从事劳动生产,又从事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村民委员会代表和维护村民利益,向 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走群众路线,坚持说服教育。三是自治性。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的执行机构和工作机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和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办什么,不办什么;先办什么,后办什么,如何办理,由村民自己决定。对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干预。

二、村民自治的内容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自我管理就是村民组处起来,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约束自己,自己办理自己的事务。它不同于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自我管理依靠的是说服教育、村民之间的相互帮助、先进模范的带头作用以及每个村民的自觉意识,不靠强制力来保障。(2)管理人员和被管理者是统一的。村务管理首要的和基本的是全体村民来管理。日常事务的管理者由村民选举产生,并接受每个村民群众的监督。(3)管理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村民会议集中全体村民的意见,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由全体村民遵守执行,从而形成良好的社区秩序。(4)管理的内容主要是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调解解决本居住地区内的各种,如村民之间、邻里之间、村民与集体之间的等。

村民自治组织在税收方面属什么?

村委会属于事业单位吗?

村民自治组织在税收方面,如果发生纳税义务,属纳税人,否则不是。

家都不会懂是什么意思。
比比宝返利网_比比攒是花多少然后返现多少吗
上一篇
如何上营销号平台赚钱呢 营销号小技巧
下一篇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836084111@qq.com ,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