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怎么申请农村合作社营业执照
法律主观:
农业合作社 营业执照_农业合作社营业执照怎么年审
农业合作社 营业执照_农业合作社营业执照怎么年审
农业合作社 营业执照_农业合作社营业执照怎么年审
个体工商户一般就是指公民在我国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者个人,但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然少不了营业执照的申请。一、个人如何申请营业执照1、凭个人到工商分局申请领取《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或《私营企业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二份及其他有关表格。2、按要求逐项填写“申请表”及需要填报的有关表格,到户口所在的管理区加意见(注明生育情况),并根据所填报的经营项目到有关部门审批或办理有关“许可证”。3、将填好的申请表及有关表格,个人及已办好的‘“许可证”交回工商分局个体私营经济股审查。4、市内外镇人员办理营业执照需到原籍工商分局(所)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及有关表格,填好后到原籍管理区及原籍工商分局(所)签署意见。5、市外人员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供个人,暂住证,生育证(或未婚证)。6、从受理日起(即交表日起),按《条例》规定在三十天内,力争在十天内作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登记的,将原因向申请人说明。营业执照由申请人凭个人领取。法律规定:《中华公司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二、营业执照指的是什么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如何申请农业合作社营业执照
法律主观:
农业合作社注册后没有营业的应当注销。注销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依法作出解散、注销的决议或者决定;申请书;清算报告、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等。
法律客观:
《中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六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明;
(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六)住所使用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信息通报同级农业等有关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规定。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如何申请农业合作社营业执照
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因分立申请变更登记或新设立登记的,除应提交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的有关文件外,还应提交成员大会或成员依法作出的分立决议,以及合作社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需要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请参看前面“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相关内容。(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2.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印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4.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5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人的证明;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提请注意:分支机构的业务范围不得超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或者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根据成员大会变更决议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经营场所的,还应当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负责人姓名的,还应当提交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负责人登记表》。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还应当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交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署、农民专业合作社盖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和委托人的证明,同时缴回《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补领营业执照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人的证明》。特别提请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人的证明》。请在此输入您的回答,每一次专业解答都将打造您的权威形象
法律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由全体设立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人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明;
(五)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成员出资总额,并经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六)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登记证书号码和住所的成员名册,以及成员明;
(七)能够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住所使用证明;
(八)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人的证明。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农民合作社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农业合作社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家禽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谷物、蔬菜、水果、花卉、园艺产品种植,城市绿化管理,为合作社成员组织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提供者、利用者自愿组织起来,终实现共同经济目的的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一、营业执照办理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营业执照办理具体流程
1、办理“名称预告核准通知书”:携带个人明,到工商大厅办理;
2、提供明、经营场所证明、(必要时提供前置许可证明),填写《个体户开业申请表》,签字,缴费;
3、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
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以下一种或者多种业务:
(一)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
(二)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
(三)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
(四)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如何申请农业合作社营业执照?
重庆麦积财税温馨提醒:
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1、申请个体户经营的个人或者家庭,应当带上本人的户口簿、、经营场所的证明等证明文件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管理部门提出办理营业执照的申请。2、提交到行政部门后等待进行初审。3、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交纳登记费用就可以领取营业执照了。